□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张超
本报讯 “我只是把刀子掏出来威胁她,没有伤害任何人,我对自己的行为感到自责,请求他们能谅解我。”法庭之上,回忆起自己的抢劫过程,鲁程悔恨道。近日,徐汇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案件,最终鲁程因犯抢劫罪,被徐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
鲁程20岁出头,父母在他小时候就过世了,是爷爷奶奶一手把他拉扯大的,因为身有残疾,出去打工不便,鲁程的生活一直过得不是很好。去年夏天,鲁程的爷爷突然离世,这让他原本就坎坷的生活变得愈发拮据,但鲁程没有振作起来,反而走上了歧途。去年7月,他从老家带着一把水果刀来到上海并选定了一家苹果手机店想要实施抢劫。可是就在作案过程中,鲁程刚出手机店没多久就被民警围住。
徐汇法院审理查明,鲁程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当场使用暴力、胁迫等手段,强行劫取财物价值5000余元,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应予处罚。鉴于鲁程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涉案赃物已被追回,法院予以从轻处罚。根据鲁程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徐汇法院最终作出上述判决。
(文中人物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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