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银行开通闪付易被盗刷?律师称默认开通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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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羊城晚报》报道,隔着裤兜银行卡里的钱能被别人用POS机刷走?带有“闪付”(Quik鄄Pass)的银行卡在日常生活中很常见。但就在今年的“3·15”,央视对银行默认开通银行卡的“闪付”功能进行了风险提示,当距离特别近时,芯片卡的闪付功能存在被读取的可能。银行默认开通闪付,是否合情合理?

电商下架“刷卡机”

无需签名无需密码,靠近机器“滴”的一声就可以支付……原本以便利为初衷的闪付卡,却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小额免密的闪付卡是否真的安全?记者日前从多个银行业内的安全人士处了解到,非接触式的支付产品并非国内独有,目前POS机非接感应的理想距离是5厘米以内。从常理角度来看,不法分子不太容易拿出POS机进行盗刷,且POS机的安装使用也都需要进行实名制认证。

央视方面指出,部分电商虽然难以通过“POS”等关键词购买到机具,但是“刷卡机”正在成为替代词语。不过记者留意到截至目前,各大电商已经下架了“刷卡机”这类的关键词。

默认开通涉嫌侵权

为什么银行在开卡时选择默认开通,这样的做法是否最大限度地维护了消费者的权益?广东格林律师事务所的黄龙昌律师在接受采访时表示,从央视3·15晚会曝光的“银行默认开闪付与风险提示”现象来看,金融经营者已对“闪付”可能给金融消费者带来的安全问题有了预见,并作了一定的救济安排,为“闪付”设置了商业保险。

黄龙昌认为,在开银行卡时默认“开通”,仍然侵犯了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利和选择权利。《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和第九条,规定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知情权利得到保障才是自主选择权利得以实现的前提。

黄龙昌认为,作为金融消费者,对于“闪付”支付功能的额度、使用方法、潜在风险等诸多事关财产安全的事宜,享有知情权,作为金融经营者则相应地负有作出真实说明和明确的警示义务,并告知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和危害发生后,消费者可以通过商业保险得到救济的措施。

“在前述知情权得到保障的情况下,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权,金融经营者应当根据消费者的自主选择予以开通或者不予开通闪付支付手段。在开通闪付支付时,也应当将闪付额度交由消费者自主确定”,在黄龙昌看来,从央视播出的案例看,两方面的自主选择权利都被经营者架空了。

黄龙昌建议,在开卡时,消费者可以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第九条和十八条第1款的规定,要求金融经营者对“闪付”功能做出真实的说明和完整的风险告知、损害救济方式,自主选择开通或者不开通闪付功能;若已经开了默认开通闪付功能的银行卡有悖于消费者的真实意愿,消费者可以要求经营者予以关闭该项功能。  (戴曼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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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银行开通闪付易被盗刷?律师称默认开通值得商榷 2019-03-25 2 2019年03月25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