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金剑轩
本报讯 因女儿喜欢宠物,爱女心切的父亲竟干起了顺手“牵”狗的勾当,将饭店门口的一条金毛犬偷回了家,以讨女儿欢心。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犯罪嫌疑人廖某提起公诉。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理后,以盗窃罪判处廖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2018年12月5日晚8点多,廖某在街上闲逛,在一家饭店门口看到一条品相极佳的金毛犬。想到女儿喜欢宠物,廖某瞬间起了歪念,见四下无人,他干脆顺手牵“狗”,将这条可爱的金毛犬偷回了家。
回到家中冷静了一番后,廖某看着这条金毛犬却发了怵,虽说自己一路顺利牵回,但饭店门口应该装有监控,一旦追查起来很快便会露馅。
“万一惹出事就麻烦了。”廖某再三权衡之下,为自己当初鲁莽的决定后悔不已,只得灰溜溜地打电话报警。
“我要报案,我……我在路边捡到一只金毛犬!”廖某为自己“辩解”道。随后,民警至金山区亭卫公路林贤路路口将廖某和金毛犬一起带回派出所。
廖某到案后,对自己“牵”狗的事实供认不讳,如实交代了自己一时兴起将金毛犬偷回家中,并随后投案自首的全过程。
经鉴定,该犬价值3000元。日前,金山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廖某提起公诉。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廖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触犯《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盗窃罪追究刑事责任。
金山法院审理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罪名成立,遂判处廖某拘役4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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