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金勇
法治报通讯员 张峥华
庄先生与水果店主葛先生本是点头之交,没有任何过节。不曾想庄先生酒后失控,与葛先生发生口角纠纷,并上升为肢体冲突。虽然在警方的介入下中止了冲突,双方却因为赔偿金额再次产生了纠纷,多次协商无果后,闵行区莘庄镇调委会及时介入展开调解。
调解员在了解事情经过后,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面对面调解,最终情理法结合,通过细致的说服工作,双方各让一步,达成一致。
【事由】
醉酒惹事引发冲突
庄先生醉酒后在莘某路一水果店里与店主葛先生产生矛盾,两人先是发生口角之争,此后上升为肢体冲突,好在被店里的其他员工及时拉开,并被随后赶到的警察带到了派出所。
当事双方对事件的发生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事发当时已将近晚上十点,店里的顾客并不多,而现场的监控由于角度关系没有拍摄到双方肢体冲突的场景,两人对事发经过的描述也大相径庭,都说是对方将自己打伤了,且双方都有验伤单。后来,警方找到了当时正在店里买水果的顾客,通过旁证才弄清楚了事实的真相。两人虽然平时常打交道,但仅限于买卖关系,既没有深交也没有过节,本次的冲突纯属偶然。现双方的争议焦点在于赔偿金额,多次协商无果后,被引导到所属地的闵行区莘庄镇调委会进行调解。
【调解】
多次调解握手言和
在了解完案件的经过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第一次的面对面调解。双方当事人情绪都非常激动,葛先生一度不愿意配合调解,要求警方直接按照程序对庄先生进行处理,后来又提出了5万元的赔偿金额。而庄先生则大喊冤枉,表示自己的腰部也被打伤了,并拿出了自己衣物受损的照片,也提出让对方赔偿的要求。由于双方互不相让,导致调解陷入僵局。第一次面谈以失败告终。临走时,调解员与庄先生单独交谈了一番。首先,向他宣传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告知他醉酒闹事的行为已经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相关条款,可以据此对他作出相应的处理,现既然已经进入调解程序,希望他能够反思自己的行为,积极配合调解员的工作,尽快协商处理完这件事情。庄先生听了劝导后,表示会反思自己的行为,认真配合调解员的工作。
为了能尽快解决这起纠纷,调解员在两个星期后再次组织双方进行面对面的调解。此次,主要围绕赔偿金额进行协商交谈。葛先生只同意在原来5万元赔偿的基础上减去1万元,而庄先生表示无法接受,双方就赔偿金额依然无法达成共识,调解再次陷入僵局。此时,调解员只能告知双方当事人,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只能走司法程序。而在第二次面对面调解失败后,庄先生多次找调解员交谈,表示愿意通过赔偿解决此事,但是因近两年生意不好做,公司一直处于亏本状态,而家中有老人生病,到处需要钱,希望调解员能够出面和葛先生进行协商,降低赔偿金额到自己能承担的2万元。
庄先生的表态给此次纠纷带来了成功处理的曙光,于是调解员再次找到葛先生,希望能在赔偿金额上达成共识。一开始,葛先生始终坚持4万元的赔偿金额,但在调解员一番情理法的劝慰下,葛先生终于表示愿意考虑一下。后来,调解员在了解到所里有一名社保队员和葛先生关系较好后,马上联系到了该名社保队员,让他趁热打铁去做葛先生的思想工作,最后在调解员和社保队员的劝说下,葛先生终于同意将赔偿款降到了2万元。
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后,在调解员的主持下,订立了人民调解协议书,约定庄先生赔偿葛先生2万元,双方相互道歉,握手言和。
【点评】
耐心劝导达成一致
生活中,亲朋好友欢聚一堂,免不了要喝酒,但是其中潜藏着的风险是无法估量的,一部分人饮酒没有节制,借酒撒疯、酗酒打闹的事件不在少数,因此希望大家为了自己和家人,切记饮酒有节制。
本案是一起由醉酒闹事引发的损害赔尝纠纷案,通过协商调解的最终目的无非是通过赔偿解决纠纷,受害一方提出的赔偿金额往往比较高,都会为对方的还价留有空间,而加害人则会将赔偿金额压到最低,因此双方是绝对的对立面,而调解员的角色往往就是一个“电焊工”,要将双方的赔偿金额焊接到一个点上。在这个过程中,调解员同时还要扮演不同的角色,站在双方当事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在适时之际对双方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告知双方的行为均已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使双方都认识到自己的错误,真心实意接受教育。调解员再通过情理法结合,劝导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一致,圆满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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