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栖
继2016年出版《法眼》,洪流律师又有新著《法问》问世(文汇出版社2019年1月)。这部法律随笔是作者办案实践中的思索和感悟,他力图为这个时代留下一页法治亲历者的实录,用他自己的话说:“法治现代化的历史也许有不同的版本,这本书,算是本人的一个法治日记。”
洪流来自于云南边陲,曾在法院刑庭工作;2000年毕业于北大法学院后,辞去公职来上海从事律师业。他具有娴熟的法理知识、敏锐的观察能力、独立的理性思辨及丰富而生动的语言表达水平,加上其法官审判的经历和近20年律师办案的经验,看问题多有独特的视角,分析问题屡见独到的见解,每每彰显出一位知识分子应有的良知和睿智。
毋庸置疑,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已基本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司法改革推动了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司法制度日趋健全完善;同样毋庸置疑,由于受到历史惯性的冲击和思维定势的沉淀,以及社会转型期带来的某些不稳定性、不成熟性,现行司法制度存在着某些瑕疵和短板,由此《法问》一书有针对性地提出了一系列考问:《律师该不该为杀人狂魔辩护?》《抓多少人可以遏制非法集资乱象?》《2.4亿杀不得,要几亿才杀得?》《这是体制外审判的胜利吗?》《青年魏则西的死能换来什么?》……这些文章或剖析司法制度某些模糊界定,或指斥某些司法人员的任性操作,或质疑司法实践中存在的某些低俗化、失范化现象。
律师虽然被列入“法律共同体”,但在具体的司法实践中,律师的地位和作用远逊于公检法。洪流从刑事律师的角度对我国法治进程发表了自己的看法。如《缓刑制度:一块五彩斑斓的遮羞布》一文,他一针见血地指出:“在司法实践中,缓刑制度已被有司基于各种目的而滥用”,继而分析了当前缓刑制度适用存在的问题:较高的强制羁押率为控方提供了强大的打击武器,不可能运行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对抗体制,虚化了案件可能存在的事实和证据瑕疵、模糊了罪与非罪的界限,侵犯了嫌犯理应享有的辩护权。针对一些冤案平反后,当年承办警官被立案侦查,洪流写下了《不要只忙着抓警官》,他认为这是舍本求末的做法,因为“无法独立的司法体制让警察成了政府的附庸”,“缺乏有效监督和制约的司法体制是形成冤案的真凶”。基于现代法治的深刻理解,洪流对一些“创新经验”也予以商榷,如《速裁程序抢了律师的饭碗?》一文,在肯定“速裁程序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优化司法资源”的同时,对这一新制度一连提出了“还要不要再请律师?”“律师如何跟上速裁案件的节奏?”“合理的辩护和申诉会加重当事人刑期吗?”等五个问题,切中肯綮!律师虽不是操持正义的主宰者,但却是实现公平正义的重要制衡力量;倘若没有律师,诉讼和救济就缺乏最低限度的程序保障。
《法问》中有不少案例的解读。洪流正是通过这些典型案例来传播现代刑法理念、现代司法的基本功能及公平、正义等现代法治原则。如聂树斌杀人强奸案、王鹏卖鹦鹉案、刘大蔚仿真枪案、内蒙古伪造矿难骗取赔偿案、林森浩投毒案等等,洪流都是从现代司法理念切入,作了条分缕析的论述。这些论述告诉人们:权利的核心意义是正当性,是权力、利益、行为、主张在具有正当性之后的一种状态,法律则是对这种正当性的确认和保护;现代司法的基本功能就是以司法权力保护全体人民的权利,设若司法权力异化,势必导致权利的失陷。
有比较,才有鉴别。洪流以横向比较扩展了人们的视域,拓宽了人们的思路。如《被异化的病人》一文,分析了中美两国司法机关对精神病人不同的评判观念和容忍底线;《快播案与人权白皮书》一文,以英美法系国家或地区无罪判决率普遍较高,揭示出我国司法制度的差距。这些文章所援引的资讯信手拈来,侃侃而谈,寓严谨的法律思考于生动活泼的文笔中,足见其宽阔的视野和扎实的阅读与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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