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3版:综合;声音

推进长三角生态检察一体化

“崇启海”建立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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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为深入推进长江岸线生态环境保护,服务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昨天,崇明、海门、启东三地检察院联合签订《北长江口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检察协作工作实施意见》,跨区域生态检察协作机制由此建成。记者获悉,未来,三地检察机关将围绕北长江口区域,共同打击危害区域生态环境犯罪,提前介入重大案件,相互提供异地讯(询)问及调查取证等支持,携手开辟高效检察的“绿色通道”。

同处于长江入海口,崇明、海门、启东分属北长江口两岸,具备了长江流域独一无二的生态环境资源要素,保存了大量的地质遗迹和地貌景观,区域环境敏感,生态保护责任重大。与此同时,崇明岛作为世界最大的河口冲击岛,涉及上海崇明、江苏海门、启东三地的行政区域和行政管辖,跨地域生态环境问题时有发生,社会各界高度关注,也给司法办案带来了现实挑战。

“特别是加强对水资源、鸟类、渔业资源以及长江岸线生态环境资源保护,单靠某一地区、某一部门的力量尚显薄弱。”崇明区人民检察院陆平副检察长介绍,从切实形成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合力,共同筑牢北长江口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屏障的角度,都需要一套规范、完善、长效的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

为此,去年9月,崇明检察院前往江苏省启东市、海门市检察院开展了专项工作交流,三方就加强跨区域协作,建立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协作机制达成了共识。此次《意见》的签订,标志着三地检察机关合作序幕的开启。

记者获悉,根据《意见》,在坚持刑事办案和民事办案一体化、办案和监督一体化等内部衔接配合的基础上,三地检察机关将进一步强调区域的协作共赢,通过建立三地检察机关生态环境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切实加强北长江口生态检察一体化建设,着力解决案件办理、生态修复和综合治理等生态环境资源领域突出问题。

具体将通过跨区域案件司法协作,联席会议、联络员、工作组等制度,沟通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情况,解决案件办理中的具体问题。围绕北长江口区域,共同打击危害区域生态环境犯罪,提前介入重大案件,强化诉讼监督,开展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推动生态环境综合治理。

“在管辖范围上,针对‘一岛三域’的特殊区情,一般以各自地域管辖为主,共同区域管辖为辅,对涉及三地环境公共利益的重大案件,统一意见,相互协作,共同推进。”陆平告诉记者,作为创新,三地检察机关专门建立了一条案件快速办理的“绿色通道”,三地相互提供异地讯(询)问、调查取证、派员协助、文件资料等支持,同时建立重大案件会商及联办、跨区域专项监督行动等机制,以此构建生态环境检察保护的大格局。

昨天的发布会上,三地还携手首发《北长江口生态检察白皮书》。《白皮书》显示,2016-2018年,三地检察机关受理移送审查起诉的破坏生态环境刑事案件共153件389人,主要涉及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狩猎、污染环境物等罪名,其中以非法捕捞水产品犯罪居首。自2017年7月1日起,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正式以立法形式确立以来,三地检察机关共获取破坏环境资源公益诉讼案件线索170件,立案74件,共向行政机关制发诉前检察建议60份,从总体上看,环境污染领域的公益诉讼案件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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