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家发
5月29日,上海市16家单位联合发布《关于建立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的意见》,明确加强对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从业人员的管理,在教育、医疗、训练救助等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的行业开展入职审查时,将对拟录用人员是否存在性侵害违法犯罪记录情况进行强制查询,一旦发现有相关记录,将不予录用。这是全国首个省级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限制制度。(5月30日央广网)
近年来,一些不法人员利用职业便利性侵未成年人的案件频频发生,给受害未成年人及其家庭造成了严重伤害,同时也严重损害了相关行业的声誉和社会形象。上海市16家单位出台“全国首个性侵人员从业限制制度”,对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加以限制,禁止他们从事直接接触未成年人的相关职业,应该说为广大未成年人构筑了一道保护网,让广大未成年人能够安全、健康地成长。
从已经暴露出来的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看,违法犯罪的情节触目惊心,对受害者的伤害程度也极其严重。因此,为了呵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有效预防和遏制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已迫在眉睫。
性侵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人员通常具有一定的成瘾性和隐蔽性,这也是他们可能再次实施性侵行为的主要作案动机之一。如果不对记录在案的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的从业加以限制,就有可能再次“诱发”其实施同样的违法犯罪行为。因而,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再犯的可能性高,在严打同时做好再犯预防很有必要,对涉性侵违法犯罪人员进行从业限制,让他们无法直接接触到未成年人,相当于给未成年人构筑了一道安全保护网,可以有效阻挡一双双充满罪恶的黑手。
根据上海市出台的意见,将对未成年人负有监护、教育、训练、救助、看护、医疗等特殊职责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纳入管理范畴,包括幼儿园、中小学校等教育机构,3岁以下幼儿托育机构,儿童福利机构,对象为未成年人的培训机构、医疗机构、文化体育场所等等。除对教师、医生、教练、保育员等直接对未成年人负有特殊职责的工作人员进行审查外,这一制度还将保安、门卫、驾驶员等不具有特殊职责,但具有密切接触未成年人条件的其他工作人员纳入适用对象。同时,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的用人单位招募的志愿者在入职前也需进行审查。可见,性侵从业限制涉及的单位和行业可谓“全覆盖”,对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将能起到很好的预防作用。
上海出台性侵从业限制制度是一次积极的探索,此举具有现实示范意义,值得各地借鉴和大力推广。期待在全国范围内都能布下这道未成年人保护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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