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学安
今年4月,年仅3岁的童模妞妞被妈妈踢踹的视频在网络热传,视频中还有“你马上把包给我捡起来,我在拍的时候你最好少惹我”的斥责声。月收入两三万元,“红的孩子”一年挣一套房,童模再次吸引了大众视线。如何保护“镜头下的童年”不受侵害?近日,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检察院会同滨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青团杭州市滨江区委员会出台《关于规范童模活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意见》。据悉,此举在全国尚属首例。(6月2日《法制日报》)
时下父母对子女成长过度干预的现象并不少见,但“童模”可能带来的负面效应却是不言而喻的,一方面,让孩子置身于这种商业活动,会在无意识中强化孩子的虚荣心和物质欲望,不利于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另一方面,过于暴露的衣着,对儿童的心理,特别是性发育也带来不利影响。
目前国内童模市场广阔,一些较红的童模收入不菲,甚至一年能挣一套房。而市场火热的背后,却是包括家长、商业机构对儿童权益的漠视。孩子走上T型台,着实能让各种展会火一把,对于某些缺乏道德血液的商家而言,在利益驱动之下,把社会责任感抛之脑后,就顾不上对未成年人身心的呵护和权益的尊重了。
然而,作为父母,总该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在社会浮躁的浪潮中随波逐流。将孩子过早带入成人世界、商业舞台,或许能满足家长一时的虚荣心,让家长获得短期的物质利益,但从长远来看,只会剥夺孩子的童真与天性,让孩子形成功利错误的价值观。不管童模参与车展等商业活动是不是像个别母亲所言“通过走秀,可以让孩子身体更健康,性格更开朗”,都为法律所不容,没有商量余地。
展会的推广和宣传,对于主办方来说固然重要,但绝不意味着可以为了追求所谓的“亮点”而去哗众取宠,甚至拿孩子作道具,要知道,组织未成年童模参加商业活动,本身就是一种典型的违法行为。《劳动法》明文禁止任何单位或个人雇用未满16周岁的少年儿童。而《未成年人保护法》也禁止“组织未成年人进行有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
总而言之,无论活动主办方的出发点何在,利用孩子作为童模的炒作点,都应受到舆论的一致谴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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