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1版:维权周刊

主笔闲话

不逞一时之气

本文字数:541

  屡屡接到骚扰电话的确很烦,但因此用不合法的方式进行对抗,最终的结果只会得不偿失。本期“维权热线”中就有一名银行客户冲动之下不还银行贷款,骚扰电话没能解决,反而成为了失信人。

既然向银行贷了款,就与银行形成了《合同法》规定的借款合同法律关系,借款人就必须履行合同,按时还款并支付利息。但当事人因为屡屡被银行工作人员的催款、推销电话骚扰,影响了正常工作,在投诉无效的情况下,以终止还贷的方式表示抗议,希望以此来迫使银行改变工作方式,结果是不言而喻的。银行的推销行为并不能作为停止还贷的理由,逾期不还,最终不但需要支付违约金,还在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留下了不良记录。说到底,逞一时之气,又是个法盲,结果实在让人唏嘘。

生活中,很多事情都是一码归一码。行为之间看上去有逻辑,但未必会有必然的联系。尤其是对方犯错甚至违规,并不意味着自己就能违法,看上去似乎对等的对抗,其实在踏错第一步时就一错全错了。当很多人叙述不公平的时候,却很少反思自己的行为是否合理、合法,当最终结果背离期望值时,徒留下一地自怨自艾的鸡毛。

在法治社会的进程中,知法懂法是每个人都应具备的素质和要求,合情合理合法的诉求通过正常渠道解决,才能让自己立于不败之地。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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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周刊 B01 不逞一时之气 2019-06-11 2 2019年06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