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入住酒店不登记

客人被“希尔顿”告上法庭

本文字数:775

  □记者  季张颖

通讯员  郝梦真

本报讯  帮他人订客房后私自让朋友未经登记入住酒店,不想却遭遇派出所安全检查,导致希尔顿某酒店因违反旅馆业未执行住宿登记制度被罚款5万元,酒店方一气之下将住客告上法庭索要赔偿。近日,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并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林某一次性赔偿希尔顿某酒店5000元。

2018年年底的一天,家住上海市嘉定区的林某接到朋友要来上海游玩的消息,受朋友委托,林某来到嘉定区的希尔顿某酒店为朋友办理入住。林某先用自己的身份证订了房间并办理了入住,酒店前台工作人员提醒林某,若接下来还有同行其他客人入住,务必要带好相关证件在前台进行登记。林某当即表示同意,但事后并未将工作人员的提醒放于心上,不久后,林某的朋友到达了酒店,并在未经登记的情况下直接住进了林某提前订好的房间。

原以为可以平安无事住下去,两人还觉得自己省去了不少麻烦,没想到入住第二天就遇上了嘉定区南翔派出所的安全检查,将没有进行任何登记就直接入住的林某朋友“揪”了出来,并以违反旅馆业未执行住宿登记制度为由对该希尔顿某酒店作出了行政处罚,同时处以罚款人民币5万元。

酒店方认为,自己已经通过口头进行过提醒,并且酒店前台也摆放有相关的提示标识牌,此次酒店被处罚归咎于林某帮他人订客房后私自让朋友未经登记入住酒店,林某的行为违反了该酒店的入住管理制度,且未履行对酒店登记的告知义务,对酒店造成了经济损失,因此该希尔顿某酒店诉至嘉定法院,要求林某赔偿酒店的经济损失。

庭审中,被告林某辩称,原告酒店方只在入住时提示要登记,但并未当场告知不登记的法律后果,因此原告酒店也不能避免责任。

最终,在法庭主持下,双方同意调解并自愿达成协议,由被告林某一次性赔偿该希尔顿某酒店人民币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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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客人被“希尔顿”告上法庭 2019-06-12 2 2019年06月12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