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清官难断家务事”,但“家务事”一旦游走在法律边缘,甚至触线犯法,那就不得不管了。本期“专家坐堂”聚焦保护妇女儿童权益的案例,以案释法,依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家庭类的案件,妇女儿童多数时候都处于弱势地位,但相关证据收集又比较难,很多时候只能“打落牙齿和血吞”。再则,传统的家庭思维作祟,所谓“家丑不可外传”,让许多人都不愿站出来寻求法律的帮助。不过随着时代的发展,尤其是国家法治建设的推进,越来越多的人有了法律意识,开始拿起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
尤为重要的是,相关行政部门、学校的介入,发现问题、固定证据、后期兜底,最大限度发挥法律的作用,为受伤害的妇女儿童提供了最坚实的保障。比如,缺乏法律常识的妇女遇到家暴后不知如何反抗,当地妇联及时介入,并作为申请人代表受害人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并协助收集、固定相关证据;又如,无良父母贩卖亲生子女,民政局依法介入,请求撤销这种父母的监护人资格,同时代表政府进行托底救助,并成为孩子们新的监护人;再比如,孩子在家犯错,家长教育失当殴打孩子,老师及时发现后报警,这样积极主动履行反家暴报告制度,全方位保障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由于相关部门、学校老师的适时介入,才让这些违法行为不再只是“家务事”,不再随时间流逝而被淹没,司法机关才能及时介入,还受害者一个公道。该断就断,任何“家务事”都不能凌驾于法律之上,这正是法治国家的应有之义。 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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