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余一(化名)为某知名鞋类品牌天猫旗舰店客服,在自家网店购买低价鞋后,利用客服可更改换货商品的职权,全都换成高价鞋并对外出售牟利,获利20余万元。日前,静安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以职务侵占罪判处余一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
2015年12月至2018年5月间,余一担任某公司客服,负责处理售后投诉和退换货事项。身为客服,余一可以通过公司内部系统更改换货商品。做客服时间长了,余一有了利用自己的职务权限“生财”的想法。
自2017年11月起,余一通过本人和他人的淘宝账户,在其工作的天猫官方旗舰店内购买低价商品,再利用客服人员可以使用客服权限更改换货商品的职务便利,将购买的低价商品以换货方式更换成高价商品,之后对外出售牟利。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7年11月至2018年5月间,余一对外销售共计获利20余万元。
2019年5月9日,余一通过支付宝账户向公司支付宝转账19万元,并向公司退还了换出的42双鞋子。5月14日,余一在公司相关人员的陪同下投案自首,并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犯罪事实。
静安法院审理认为,余一身为公司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职务侵占罪。余一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且赔偿了被害单位经济损失,可依法从轻处罚并可适用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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