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7版:法治庭审

虚增工资、私自办理退休、享受在职人员待遇……

财务出纳联手蚕食公司50余万

本文字数:1490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法治报通讯员  嘉剑轩

“如果不是新老财务交接,公司到现在还没察觉竟然已经被侵占了这么多的财产。”一起职务侵占案中的被害企业经理张先生如今说起来,还觉得难以置信,他口中所指的就是在公司里做了近20年的“老财务”杜某。

这个外表看起来斯文又精干的老财务,在过去4年间,同出纳赵某变着“花样”蚕食公司财产50余万元。近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并作出判决,杜某和赵某在退回全部赃款后,分别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缓刑2年和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新财务率先发现账目中猫腻

最先发现异常的是公司里新来的财务小金。因为原来的财务和出纳都办理了提前退休,即将离职,经理嘱咐小金尽快把工作接上来,但奇怪的是,原先的财务杜某似乎不太愿意与她交接工作。小金一度感到十分疑惑,后来杜某终于离职,小金接手之后对账目进行了核查,总算明白杜某之前举动反常的原因。

公司账目大有问题!且不说出纳赵某每个月工资卡上收到的工资高出她原本的工资一倍还多,仅仅是杜某和赵某两人在退休后,竟然还同时享受着养老金和公积金的情况,就足够让小金吃惊的了。而经理则比她更要惊愕,因为“公司从未收到关于她们有关退休的请示”,因此她们在2017年11月与公司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各拿了公司的经济补偿金21万余元、11万余元。

经营不景气动异心“谋私利”

时间追溯到18年前。杜某进入公司担任财务岗位,负责处理公司账目、报销、纳税报税、以及员工工资发放等,公司的公章、财务章都由她保管。职务不高,管的事却不少。

2016年3月份左右,眼看着公司经营不景气,杜某就跟赵某商量着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谋点福利”,而作为财务和出纳,在工资上做点手脚,自然是她们想到的“最佳捷径”。

商量妥当之后,杜某每月做工资表的时候,会随机虚增一部分人的工资,每个人上调的幅度都不大。上司审核时也不仔细,都是草草看过,这更是大大方便了她,每次都能顺利审批通过。随后她会将之前虚增的工资汇总到赵某名下,造成实际工资仅7000元左右的赵某每月收到的工资可以达到10000多元甚至18000多元。赵某收到工资后会减去她原本的工资,剩余的钱两人平分。直至2017年底解除劳动合同,她们以虚增工资的方法将16万余元占为己有。

杜某自认为神不知鬼不觉:“对于每个被虚增的员工来说,他们收到的还是和以前一样的数字,所以不会察觉,对于公司来说,他们审批的数字和实际发放的数字也是一样的,所以也不会察觉。”

除此之外,两人还通过涂改金额、篡改报销凭据的方式侵占了公司财产1万余元。

既拿养老金又享受公积金

事实上,杜某和赵某分别于2014年、2015年就瞒着公司私自办理了退休手续。

“既拿国家养老金,又享受在职人员待遇”。杜某和赵某想得很“美好”。而有这样的想法,并最终能实行,还得“得益于”杜某在公司里的职务:除了担任财务之外,她还兼任人事方面工作,社保、公积金、办理退休等都归她管。

2014年5月,杜某即将年满50岁退休,因为其财务岗位兼顾人事岗位的特点,公章、法人章、财务章等都在杜某处保管,公章使用也不需要登记,她可以不向上司汇报就使用公章。于是,杜某一方面去社保中心办理了退休手续,拿起了养老金,一方面“作为管理技术岗位延迟到55岁退休”,让公司继续为自己缴纳公积金。

2015年10月,即将到退休年龄的赵某觉得杜某的方法“很不错”,于是如法炮制,办理了退休之后继续上班,拿着在职人员该有的工资和公积金。至案发二人分别侵占公积金补贴3万余元、1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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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7 财务出纳联手蚕食公司50余万 2019-07-08 2 2019年07月08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