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一吐为快

人脸识别治“中国式过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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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建辉

近日,南京市区多个路口启用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借助于人脸识别系统,一旦违法行为被拍下,当事人就会收到提示短信,通知其在指定时间、指定地点接受体验式交通安全教育。另据南京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通报,7月8日起,南京交警还将正式对抓拍的非机动车、行人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根据《市文明交通信用实施细则》记入个人信用记录。(7月6日《北京青年报》)

行人与非机动车路口闯红灯一向被称为“中国式过马路”,是一种十分常见的路口交通顽疾。究其原因就是由于对这两种交通违法的查处长期以来一直缺乏有效手段,违法成本太低,所以才会形成屡禁不止甚至愈演愈烈的局面。

那么到底该怎样才能高效查处“脸上没有写名字”的行人和车上没有挂号牌的自行车、电动车等非机动车闯红灯违法问题呢?近年来人脸识别技术的成熟应用,似乎为破解这一难题提供了新的思路。随着各地人脸识别交通违法抓拍系统的先后落成,交警部门开始用此“神器”对付以往只能徒叹奈何的行人和非机动车交通违法。

应当说,这种人脸识别神器在交通管理执法中的成功应用,确实能在很大程度上化解以往那种对行人和非机动车闯红灯“抓不住、查不了、罚不下”的执法难题,其效果显然要比那些人力死看硬守,以及拉绳、喷水阻挡等方式要好得多。

以南京投用的这套系统为例,今后只要有人步行或骑车再闯红灯,就会立即被抓拍锁定,哪怕戴上口罩、墨镜也会被精准识别,然后在短短数秒之内就会收到交警部门发送的违法处理通知短信。如今闯红灯不再白闯,看谁还敢乱闯?

这样看来,人脸识别交通违法抓拍系统只要能够保证识别效果和精准性,就完全可以在治理“中国式过马路”中大显身手。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由于目前对于这种系统的执法应用尚无统一规范,都是各地自主探索,所以不仅技术系统五花八门,具体处理也是“各表一枝”。其中一些“自主创新”的“花式处罚”其合法与合理性还值得商榷。

譬如南京对于被抓拍到的“闯灯客”,不仅会依法进行正常的处罚,还会即时在路口大屏幕上曝光其人像、身份信息,而对于一年之内闯灯5次以上者,更要记入个人征信。这固然体现了治理从严的态度,但是于法何据?会不会侵犯当事人个人隐私?《市文明交通信用实施细则》这样一个地方规范是否能设定交通违法的信用处罚?

任何行政处罚必须有法规明确授权,不能自创罚则、“扩大打击”。闯红灯者固然可憎,但处罚也必须依法依规实施,不能单纯追求处罚力度和震慑效果滥施处罚,否则也是站不住脚的。对于人脸识别查违法这种行之有效的执法技术创新应予鼓励,不过对其应用处罚还应尽早加以规范、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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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人脸识别治“中国式过马路” 2019-07-09 2 2019年07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