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7版:法学院

王家福:中国法学界的改革先锋

本文字数:2184

  2019年7月13日17点15分,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法学研究所原所长、研究员、博士生导师王家福,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89岁。他被誉为“中国法学界的一面旗帜”,参与民法通则、公司法、物权法等多部重要民商事法律的起草和制定工作,为我国民商事立法的发展发挥了重要促进作用。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想,较早提出依法治国理念,对改革开放以来法治建设和法学繁荣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曾荣获首届“全国杰出资深法学家”、改革开放三十年首届“中国法学优秀成果奖”特别贡献奖等。2018年12月18日,党中央、国务院授予王家福同志改革先锋称号,颁授改革先锋奖章,并获评“推动依法治国的理论创新者”。

在中南海提“依法治国”

如今提起“依法治国”这4个字,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但并不是每个人都知道这4个字与王家福千丝万缕的联系。

1996年2月8日,王家福在中南海怀仁堂给中央政治局领导同志讲了一堂意义非凡的法制讲座。而这堂题为《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的讲座的核心,就是“法治”,包括从“法制”到“法治”的转变。

“我在讲座中论述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意义、必备条件、正确观念、制度建设及党的领导政治保证等问题。记得我还在讲座中谈及了前苏联、东欧国家解体的历史经验教训。”王家福后来回忆说。

王家福在讲座中谈到,只有实现真正的“法治”,才能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得到人民拥护。所以,“我们党要把社会主义事业建设好,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伟大系统工程建设好,很重要的一点,就是要更好地把自己置于人民和法律的监督之下”,更好地依法执政。

“这次讲座实际上对后来的十五大报告的起草,是一次在中央最高层的很重要的铺垫、酝酿和理论探索。”王家福认为。

1996年11月到1997年9月,王家福参加党的十五大报告的起草工作。报告起草的自始至终,关于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和论述就一直出现在报告稿中。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开幕,报告中明确地指出:“依法治国,是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这是依法治国第一次被确定为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王家福见证了将“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基本治国方略入宪的历史时刻,使之成为一项不可动摇的宪法原则和制度。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在修订党章时,又在党章中增加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表述,成为执政党的宗旨和行为规范。

2017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

民法通则奠基者

1978年11月24日,当天的《人民日报》第3版头条位置刊发了一篇文章,题目是《民法一定要搞》,署名是王家福和苏庆。

1979年第4期《法学研究》杂志上,王家福再次撰写题目为《一定要制定民法》的文章,呼吁尽快制定民法。

孙宪忠在回忆导师的文章中写道,上世纪70年代末,在我国开始法制建设时期,中央提出了制定相应法律包括民法的要求。

受中央负责同志委托,王家福立即组织力量,研究中国制定民法的必要性及其制度建设的重大问题。

王家福还在法学研究所主持召开民法经济法问题座谈会,主张民法是调整中国社会经济关系的基本法,会后向中央提交《关于制定中国民法典的研究报告》,提出中国需要尽快制定民法典,还就民法的制定提出了初步的设想。

中央采纳了这份报告,批示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法学研究所联合试拟民法典草案。

“实际上,中国民法立法是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王老师所率领的团队发轫而起的。”孙宪忠写道。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随后成立民法起草小组,着手民法起草工作,杨秀峰为组长、陶希晋为常务副组长,集中了包括王家福在内的全国优秀民法学者。

遗憾的是,民法起草小组历时3年完成了几稿草案,但受制于当时的社会条件,并没有正式形成民法典。

上世纪80年代中期,王家福等人参与了彭真主持的具有划时代意义的民法通则起草工作,并发挥了积极作用。而且,民法通则讨论稿正是在民法草案稿的基础上形成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通过后,王家福的学生们非常自豪,王家福提出的“以平等主体之间的法律关系作为民法立法基础”的观点,最终为民法通则采纳,并成为以后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立法的基础。

1987年,国务院委托原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和国家经委成立“经济合同法修改工作小组”,王家福应邀成为工作组成员。

1998年3月,我国最高立法机关再次成立“民法起草工作小组”,成员共9位,其中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有3位,包括王家福、王保树、梁慧星。

2001年,王家福又在《WTO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制度建设问题》一文中,呼吁制定民法典,完善商法体系,健全经济法。

2017年3月15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而这,正是王家福等民法学家长期研究、推动的成果。

王家福曾这样说过自己做学问的态度:“一名学者的研究和工作,应当始终与祖国、人民和时代共进,以满腔的历史责任感,用自己的学术成果,为国家的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尽绵薄之力。闭门造车,脱离实际,人云亦云,这样的学术于事无补,于国于民没有多少益处。”  (徐慧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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