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擅自改扩建农宅被制止 暴力抗拒城管执法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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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本报讯  在未获得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以危房加固为名,擅自拆除部分平房后进行扩建。面对城管队员上门执法,竟采用暴力方式抗拒执法致执法队员受伤。近日,经嘉定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嘉定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此案并作出一审判决,张某因犯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

张某的母亲周某位于嘉定区的房屋,因拒绝动迁、年久失修等原因成为危房影响居住。张某等人遂在未获得行政机关批准的情况下于2018年9月拆除部分平房后进行扩建。

嘉定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根据举报进行调查后于2018年11月21日向当事人周某送达《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拆除决定书》,周某拒绝签收。今年1月6日9时50分许,因该户仍未停止建设,区城管局执法人员被害人杨某某与同事着制服至现场,表明身份后依法阻止施工,张某及其家人拒不配合,其间张某采用谩骂、推搡、撕抓、掌掴等方法抗拒执法,致杨某某右颈皮肤抓伤及左面部软组织伤。

经鉴定,杨某某因外伤致颈部软组织挫伤构成轻微伤。公安人员接杨某某报警后至现场将张某带回审查,张某到案后未作如实供述。

庭审中,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张某采用殴打、撕抓等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结合张某到案后未如实供述罪行,建议对其判处8个月以下有期徒刑。

法院审理后认为,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张某采用殴打、撕抓等暴力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其行为已构成妨害公务罪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所控罪名成立。结合本案的犯罪事实、危害后果、张某的认罪态度等情节,法院在量刑时一并予以体现,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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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8 擅自改扩建农宅被制止 暴力抗拒城管执法获刑 2019-08-09 2 2019年08月09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