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8版:法治庭审

院长“师傅”出售“特效药”?

回家打开一看竟是决明子

本文字数:866

  □记者  胡蝶飞  通讯员  陈岚

本报讯  康阿姨最近“撞了大运”,走在路上碰到了街道医院院长的“师傅”,通过这位“师傅”开后门买到了医院不对外贩售的“特效药”。不料回家打开一看,竟是一包普通的决明子。近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曹某某、杜某某、胡某某提起了公诉。

去年8月15日上午,康阿姨在凉城路街道医院附近被一名中年妇女搭讪。对方见康阿姨腿脚不便,聊起自己的母亲也是脚有问题,有幸遇到了一位“好医生”,吃了“特效药”治好了。这时迎面走来一位约50岁、戴眼镜的女子,中年妇女上前打招呼,喊了一声“曹医生”。

这位“曹医生”与两人同行,谈话中透露出凉城街道医院的院长是自己的徒弟,能开出一种普通老百姓配不到的药,药效十分得好。中年妇女从旁帮腔,希望“曹医生”也能“治治”康阿姨的腿脚。

闻言,“曹医生”装模作样地给院长打了个电话,之后走进凉城街道医院“取药”,中年妇女则留在原地陪着康阿姨。不久之后,“曹医生”带着两包“特效药”回来,一包给了中年妇女,一包给了康阿姨。康阿姨支付了3000元作为买药钱。

康阿姨回家后打开药包一看,“特效药”竟是一包决明子。她去凉城街道医院打听,根本没有一位50岁左右、戴眼镜的“曹医生”。她察觉自己上了当,随即报警。

几人到案后交代,“特效药”其实是他们从茶城按照10元一包的价格买来的。他们一共三人合伙作案,由胡某某负责在周围放风,杜某某则以有相同病史的亲友为由头,搭讪医院附近的病人。搭讪成功后由曹某某扮演的“曹医生”登场出售“特效药”,得手后,放风的胡某某继续观察被害人的动向,确认没被发现后三人迅速撤离现场并于事后分赃。经查,去年7月25日,三人曾用同样的手法骗取了另一位被害人3000元现金。

虹口法院审理后以诈骗罪分别判处曹某某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2000元,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3个月,罚金5000元;判处杜某某拘役5个月,罚金1000元;撤销胡某某缓刑,判处拘役3个月,罚金1000元,连同前罪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罚金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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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B08 院长“师傅”出售“特效药”? 2019-08-16 2 2019年08月16日 星期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