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胡蝶飞
本报讯 时某某(女)、殷某某(男)先后组织自己3名子女和另外3名“招募”来的小工,在上海某地铁站口发小广告,并先后5次与地铁保安发生冲突。日前,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以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罪,对两人提起公诉。据悉,该案是本市首例因在轨道交通领域内发放小广告及殴打保安而被认定为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罪的案件。
时某某、殷某某招募3名未成年小工,并组织小工与二人的3名未成年子女共同在地铁站发小广告。二人指使上述6名未成年人,在遇到地铁特保管理时采取主动殴打的方式逃脱。
2018年7月、8月期间,上述人员先后5次在地铁站内与地铁特保发生冲突,动手推搡、殴打前来管理的特保,致1名特保轻伤、1名特保轻微伤,1名乘客轻微伤。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于2018年11月2日、2019年4月29日分别以被告人时某某、殷某某涉嫌组织未成年人进行违反治安管理罪提起公诉,上海铁路运输法院审理后分别判决被告人时某某、殷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上海铁路运输检察院认为,本案2名被告人的行为严重破坏了公共管理的秩序,侵犯了他人的人身安全。2名被告人向未成年人灌输违法犯罪思想,腐蚀他们的心理健康,很可能让未成年人误入歧途。二人行为的社会危害性极大。
该案中的6名涉案未成年人,虽然有违法行为,但实质上是被侵害方。秉持“教育、感化、挽救”原则,上海铁检院未检专办组对6名未成年人开展分级保护处分,在一定程度上惩处他们的行为,更重要的是通过训诫、教育等方式让他们能够明辨是非,回归正常的生活,同时通过亲职教育督促未成年的父母更好地履行监护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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