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女房东发“善心”包庇逃犯

因犯窝藏罪获刑1年

本文字数:733

  □记者  王川  通讯员  陆烨波

本报讯  遇到网络逃犯该怎么办?报警啊!不过女房东刘某却做出了她的选择:通风报信、提供住所、帮忙套现、送饭……导致逃犯再次出逃、抓捕未果。对这样的结果,刘某表示“他是我的一个老租客,比较聊得来,看着身世挺可怜的……”近日,金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该起窝藏罪案,刘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2011年7月底,梅某因伙同他人在金山区某棋牌室实施抢劫后逃走,被公安机关上网追逃。2018年7月,梅某逃至广东省某地,租住在女房东刘某经营的公寓内。7月10日,公安机关向刘某了解梅某行踪,刘某故意隐瞒梅某当时租住在其公寓内的实情,谎称梅某2个月前已离开公寓。此后公安机关通过侦查发现,梅某手机突然停用,房东刘某则与他有过简短的通话记录。对此,刘某解释为催促租客上交拖欠房租。

2019年1月,公安机关将梅某抓获归案。据梅某交代,2018年7月10日,他收到房东刘某微信,告知警察上门询问事宜。当天晚上,梅某在房内将抢劫遭通缉的原委告知刘某,并央求刘某不要报警,刘某对此不置可否。因苦于暂无居所、身无现金,此后3天梅某仍居住于该公寓内,由刘某帮忙套现,并由刘某10岁的女儿为他送饭。

2019年1月26日,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对其行为供认不讳。她表示,此前梅某外出打工期间,曾长期居住在自家公寓,因此双方比较熟悉,很聊得来。警察上门侦查后,方才得知梅某身份,不过觉得对方身世可怜,一时糊涂帮助其逃避追捕,铸成大错。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刘某明知他人涉及犯罪仍然提供隐蔽处所并协助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被告人刘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可以从轻处罚。

最终,刘某因犯窝藏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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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女房东发“善心”包庇逃犯 2019-08-27 2 2019年08月27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