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基层调解

房产中介与居民上演“全武行”

徐汇区天平路街道调委会背对背促成和解

本文字数:1382

  □法治报记者  季张颖

房产中介带着房客进进出出看房,居民们担心底楼公用厨房正在翻新的水泥地可能会被破坏,双方因此产生口角。争吵过程中,双方都没能控制住情绪,矛盾升级竟演变成“群殴”事件。徐汇区天平路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在受理此案后,为双方搭建平台,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式理清各方责任,最终促成调解。

【案情】

房产中介与居民发生“群殴”

徐汇区嘉善路上一小区里的一户居民将自己居住的承租公房委托某房产中介公司出租。就在那段时间里,该楼内其他几户居民正在对底楼的公用厨房进行装修,厨房地坪铺上水泥后,所有进出楼内的人只能从架设的跳板上行走。有天上午,某房产中介公司的两名员工带着租房人前来看房,临走时,楼内的居民关照两名员工晚上不要来看房,黑灯瞎火的容易踩坏刚铺设的水泥地,两人听了之后满不在乎地笑了笑就走了。

当天晚上,房产中介公司员工张某和李某还是带租房人来看房了,为此与楼内居民刘某、黄某发生口角,隔壁居民丁某和龚某听到争吵声也来帮忙助威,双方因情绪激动逐渐发展到肢体冲突。

中介公司员工见居民人多势众,惟恐吃亏,又叫来几个同事,对四位居民进行殴打,导致四居民不同程度受伤;经鉴定,居民刘某、黄某的伤势均构成轻微伤,丁某和龚某二人软组织挫伤。徐汇区司法局天平路司法所在得知此事后,针对赔偿的问题及时安排调解员介入调解。

【调解】

背对背调解理清各方责任

调解过程中,受害人及其家属的情绪激动异常。为平息事态,防止矛盾进一步激化,调解员首先对受害人及家属进行耐心劝说,稳定其情绪,并引导双方通过正当途径解决伤害赔偿的问题,以达到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的目的。

经过调解员的一番劝说,双方都有通过调解来解决问题的意愿。赔偿纠纷进入调解程序,由于受伤居民提出的赔偿金额过高,调解多次陷入僵局。之后,调解员采用背对背的调解方法分别对双方进行耐心的劝说,明确告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伤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等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各方要客观、理性地看待和处理问题,分清责任,有理有据。功夫不负有心人,最终,各方在赔偿的问题上达成协议。

房产中介公司就己方的过错行为向受伤害的居民表示道歉,综合双方具体情况,房产中介公司于签定调解协议之日起的一周内支付四位受伤居民赔偿款,作为对四位居民受伤后的医药费、交通费、误工费等一次性的赔偿;赔偿条款履行后,双方不得因此事再引发、激化矛盾。为使协议的合法有效,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协议书送法院司法裁定确认。

【点评】

这起伤害赔偿纠纷能顺利的达成协议,源于调解员对受害人及其家属的事先安抚和劝说,有效稳定了他们的情绪,为双方能在可控有序的氛围里进行协商赔偿奠定了基础。

在调解过程中,调解员首先表明了公平公正调解的态度,要求双方理性、客观地看问题,并宣传、解释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告知诉讼风险,采用背对背的方式,耐心讲解,分析利弊,引导双方向合理的心理价位靠拢,促使双方达成协议,有效提升了调解的成功率。;同时引导双方当事人对达成的书面协议进行司法确认,保证协议内容的合法有效性。调解员依法调解,化解纠纷,从而维护了社区的和谐稳定。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基层调解 B02 房产中介与居民上演“全武行” 2019-09-03 2 2019年09月03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