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8版:法治庭审

动迁安置房里竟住进非动迁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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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通讯员  应梦轩

本报讯  得知小区内有空置房屋,顾某便谎称是物业、房产公司等处工作人员,擅自出租骗取租金。日前,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合同诈骗罪将嫌疑人顾某起诉至闵行区法院,顾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3个月,并处罚金4万元。

2017年5月,顾某在得知闵行某小区内有多套空置的动迁安置房后,便想擅自出租拿租金。顾某通过该小区物业人员林韦(化名)拿到了部分房屋的钥匙。顾某称,当时林韦跟他提过,房子租出去不能装修、张扬,一旦有事要马上把房子腾空。之后,他对几个房屋中介放消息,称自己在该小区内有多套毛坯房可以出租。

2017上6月初,租客李斌(化名)前来看房,并称自己是职业二房东,提出要简单装修。为此顾某询问林韦后得知只要动静不大就可以装修。打消顾虑后,李斌就挑了6套房,和顾某签订了5年的合同,并支付3个月的房租5万余元。

之后,顾某将13套房分别租给了职业二房东和普通租客,收到租金20余万元。就在顾某等着生意上门时,却等来了警察。

原来,长期空着的房子里突然住进了人,引起了该小区业主的注意。因担心群租引发问题,业主们多次投诉、上访,最终由政府出面强制收回房屋。清退后,二房东及租客们找顾某退钱未果,眼看着租金打了水漂,二房东和租客们选择了报案。

顾某到案后供述,每次租房子时,他就跟中介和房客说自己是物业公司的人员,是帮物业出租的。但他也知道物业只有管理权,也不能出租。本案其他涉案人员在进一步审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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