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2版:我要找律师

婚姻家庭

本文字数:1405

  孩子不满2岁,应该由谁抚养

我和妻子结婚3年,有个2岁的儿子,由于感情不和目前已经分居,在处理离婚的事,儿子暂时由我抚养。

妻子说,2岁的儿子如果法院判决的话,肯定是归她的。如果我要儿子,就要额外给她20万元补偿。

请问律师,有没有这样的规定?——高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

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该条款对哺乳期之后子女的抚养问题,没有明确说明。但根据相关司法解释,法院一般会根据以下因素考虑优先抚养权: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除此以外,还会考虑各方的经济状况再综合评判。

离婚抚养孩子,咨询相关费用

我和丈夫正在闹离婚,我们的孩子七个月大,男方月收入约1万元,他的户口在北京。我的月收入大约6千元,户口在上海,我们现在住的房子是他婚前买的。

问题是,我现在没有固定住房,父母住的也不宽敞,一旦离婚我肯定要自己买房住,孩子的教育投资将来也越来越多,我是一定要争取孩子的抚养权的,可光靠我的收入,又要买房子又想让孩子将来受好的教育有些力不从心。

请问律师,如果诉讼离婚,我大概能争取到多少抚养费?——汤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首先,我国《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子女由一方抚养,另一方应当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抚养费的时间一般至子女成年时(十八周岁)为止。

双方离婚时子女的抚养费可以由离婚双方协商,协商不一致时,由法院判决。

抚养费负担的方式可以是一次性支付也可以是分期支付,这可以是双方协商确定,也可由法院根据负担一方的情况确定,实践中往往是定期支付的。

其次,法院的判决标准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

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抚养费确定后如果出现下列情形,子女要求增加抚养费,而父亲或母亲有给付能力的,应予支持:

1.原定抚养费数额不足以维持当地实际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学,实际需要已超过原定数额的;

3.有其他正当理由应当增加的。

继父没有子女,年老由谁赡养

我父亲8年前因病去世,那年我18岁。2年前母亲经人介绍认识了吴某,现打算登记结婚。吴某年纪较大,几年前因夫妻感情不和而离婚,没有子女。

我想咨询律师,我母亲若与继父登记结婚后,将来我是不是必须来承担赡养继父的义务?  ——钱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婚姻法》的规定,如果继父母对继子女尽了抚养教育的义务,继子女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钱先生的母亲在他成年之后再婚,继父没有抚养教育他成年,因此他对继父也没有法律上的赡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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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我要找律师 B02 婚姻家庭 2019-10-14 2 2019年10月14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