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假没有工资,应该如何维权
我在公司工作了2年半,最近因为身体不好请了2个月病假。
现在公司以我请病假时间过长为由,要扣除我在病假期间的全部工资。
请问律师,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病假期间的工资数额应当如何确定?——邹女士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邹女士公司的做法不合理,根据《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相关规定,在员工病假时,病假工资应当是原正常在岗工资的70%,而且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因此,邹女士公司的做法直接违反了相关工资支付的法律规定。
看仓库丢东西,是否负担全责
我在单位看管仓库,最近仓库丢失了不少东西,单位依据内部规章要扣我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我多次要求单位在仓库安装探头,他们却置之不理。由于我不是24小时都在仓库,我认为丢失物品不应由我一个人担责。
请问律师,他们能否依据内部规章扣我全月的工资? ——陆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公司不能依据内部规章克扣陆先生全月的工资。
公司仓库丢失东西的最终责任暂且不论,如果是陆先生的责任,公司克扣陆先生的全月工资也是不合法规的。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六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至于仓库丢失东西的原因比较复杂,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如果陆先生认为不是自己的原因,而是公司内部管理的因素造成的,陆先生可收集相关的证据,据理力争地向公司交涉,如果公司不接受陆先生充足的证据和理由,陆先生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家装工人受伤,房主是否担责
我和一个装修公司签了合同,由他们的装修队对我购买的毛坯房进行家居装修。
由于一个工人临时有事,他们当天又找了个油漆工来,结果装修时不小心摔伤了。
请问律师,这事和我有关系么?我是否有赔偿责任?——韩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如果韩先生找的是正规装修公司,而且签订了书面合同,那么装修工人摔伤就与韩先生无关。
因为韩先生与装修公司签订的合同,从法律角度来说属于承揽合同,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韩先生在本装潢合同中的相对人是装潢公司,与装修工人不直接发生关系,因此,装修工人的工伤由装潢公司承担责任。
但是如果韩先生找的不是正规装修公司,也没有签订相应的装修合同,而是找了“包工头”和相应的施工队,那么他就有可能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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