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明知板材不合格 想蒙混过关终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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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张叶荷

本报讯  明知板材不符合进口标准,邱某某仍委托上海辰扬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竺某办理进口事宜。近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走私废物案件,以犯走私废物罪,被告单位辰扬公司被判处罚金6万元;被告人邱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5万元;判处被告人竺某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2万元。

2018年3月,被告人邱某某从德国采购一批废塑料板材,在明知该批货物规格不一致,不符合进口标准的情况下,委托被告单位辰扬公司总经理、被告人竺某办理进口事宜。

该批货物到港后,被告人竺某明知该批废塑料不符合进口标准,仍接受邱某某的委托,制作虚假报关单证,并委托上海某货运代理有限公司进行报关。经上海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鉴定,上述废塑料为限制进口类可用作原料的固体废物,总计重量71.28吨。经上海洋山海关计核,该批废塑料偷逃应缴税额共计69184.06元。

上海三中院认为,被告单位和两被告人违反海关法规和环境保护法规,逃避海关监管,其行为已构成走私废物罪,据此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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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明知板材不合格 想蒙混过关终获刑 2019-10-22 2 2019年10月2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