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实习生 田梦圆
本报讯 为争抢客户,几名房地产员工之间发生口角后,竟聚众大打出手,致2人轻微伤。近日,杨浦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寻衅滋事案,依法判处被告人乔某、袁某、韦某某有期徒刑8个月至1年1个月不等。
据公诉机关杨浦区人民检察院指控,2018年8月26日16时许,乔某在杨浦区严家木桥东侧发放“六某地产”传单时,与其他两位郭姓房地产公司员工因争抢客户发生口角。看见对方人多,心有不甘的乔某将情况电话告知“六某地产”的经理袁某,袁某遂纠集韦某某及陶某某(另案处理)前往事发地,之后双方再次发生了争执。
在争执过程中,袁某、乔某、韦某某及陶某某共同对两位郭姓员工拳打脚踢。经鉴定,两名郭姓员工中的一人因外力作用致面部软组织挫伤、面部软组织创伤,另一人因外力作用致左眼挫伤,均构成轻微伤。
杨浦法院认为,被告人乔某、袁某、韦某某伙同他人共同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但三人到案后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并在案件审理期间,在亲属的帮助下对两名被害人作了赔偿,取得对方的谅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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