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3版:读者呼声

便利店售药首先要保障用药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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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丁家发

去年10月,北京市商务委员会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促进便利店发展的若干措施》明确提出,连锁便利店可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申请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的,可由企业总部统一配备质量管理人员。时隔一年,乙类非处方药进入便利店销售的情况如何?记者对此进行了采访。(11月1日《人民日报》)

与传统药店相比,便利店营业时间长、店面密度高,售卖药品确实极大方便了人们的购药需求。北京市这项惠民举措,既方便了市民买药治病,又让便利店拓宽了经营范围增加收益。但是,惠民好事要做好,首先就是要保障市民的用药安全,有关部门必须加强日常监管,杜绝便利店兜售假药等违规违法行为。

现实生活中,市民患个感冒、头疼脑热等小病小疾,一般情况下,不会专程跑去医院就医,通常是购买治疗伤风感冒、头疼等常用药品服用。然而,由于市区药店、医院分布不均衡,给市民购买一些常用药品带来了困难。北京市允许连锁便利店按有关标准申请零售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医疗器械,突破了之前药品的经营管理限制,既给便利店发展带来活力,又方便了市民的生活需求,可谓双赢。

其实,国外很早就有乙类非处方药在连锁便利店出售的实践,且比较成功,在便利店里,人们买药就像买日用品一样方便。便利店售药一举打破药店的区域垄断性经营,通过市场自由竞争,将能进一步挤压药品和医疗器械的利润空间,便利店或药店想要占有市场份额,就必须以最优惠的价格和最好的商品质量来吸引市民,这势必间接起到降低常用药品和医疗器械价格的市场调节作用,让市民能真正从中受惠。

然而,令人担忧的是,一旦便利店售药监管失控,商家为了牟取较大经济利润,假药和劣质医疗器械或许就会充斥其中,或便利店违规超经营范围售卖处方药等,将给市民用药和使用医疗器械带来安全隐患。因此,监管部门做好便利店售药审批把关和日常监管工作,明确要求售药的便利店配备药师保障用药安全,就显得尤为重要。

药品关系到人们的身体健康,违规违法售药的后果往往非常严重,必须堵住便利店售假等各种漏洞和安全隐患。一方面,从源头上严格药品进货渠道,规定便利店到指定药品和医疗器械批发机构进货,防止因进货渠道不正规,让假药和劣质医疗器械“混进”便利店。另一方面,食药监等监管部门加强对便利店的日常监管工作,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等,坚决制止和打击执业药师“人证分离”乱象,确保药品质量有保证,并加大违规违法成本,一旦发现售卖假药、劣质医疗器械或超范围销售处方药等违规违法行为,在给予严厉经济处罚的同时,一律吊销经营药品的相关资质。这样,对便利店售药实施全方位监管,才能敦促便利店规范药品经营行为,不敢越“雷池”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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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3 便利店售药首先要保障用药安全 2019-11-05 2 2019年11月05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