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金玉良言

消费者别再当“沉默的羔羊”

本文字数:1068

  徐建辉

苏州大学法学院女学生孙欣(化名)观看爱奇艺视频时,看到“会员跳广告”字样,买会员后却发现,只跳过了片头广告,片中广告并没有“跳过”。“较真”的她一纸诉状将爱奇艺告上了法院。一年以后的10月24日,苏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终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判决被告爱奇艺公司赔偿孙欣30元,驳回其他诉讼请求。(10月9日澎湃新闻)

女大学生孙欣买了爱奇艺的视频会员,满心期待之后却发现所谓的“跳广告”只是跳过了片头部分,片中广告依旧亮瞎眼,这不是骗人吗?于是,女学生将爱奇艺告上了法庭。历经一年的漫长等待以后,她终于迎来了胜诉的结果。苏州中院判决爱奇艺赔偿孙欣30元。虽然只是区区30元的赔偿,却代表着法律对孙欣诉求的认同与支持,也说明她作为消费者的异议是正确的。

法庭为什么要这样判?苏州中院在其官方发文中说得很清楚了。爱奇艺在网页上用了“会员跳广告”的宣传语,通常可以理解为会员可以跳过、免看视频内容里插播的全部广告,但实际会员仅可跳过片头广告,而爱奇艺对“会员跳广告”实际含义的解释,则要点开里面的会员特权和会员协议才能看到。据此法院认为,爱奇艺公司作为更有技术条件优势的网络公司,以带有误导性的宣传方式引导消费者购买会员,侵犯了孙欣的知情权。最终法院酌情作出上述判决。是啊,不是真的“免广告”,就不要打肿脸充胖子到处高喊“买会员跳广告”,虽然在详细会员协议里对此也有提示,可是为啥不开宗明义地进行说明?一般消费者谁会字斟句酌地去审视网站上的协议文本?爱奇艺这样做不是欺诈是什么?其实,法院这样判决,已经非常保守,可以说很给爱奇艺“面子”了。因为它只是将此作为一起个案处理,只是要求爱奇艺退赔原告区区30元钱,并且还驳回了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但是这起诉讼和这个判决的真正意义可是远远不止这30元钱。首先,案件的胜诉再次告诉人们一个法治“硬道理”,那就是有理不在势大,普通消费者同样能够告赢行业大鳄。只要有法可依,不要怂!其次,侵权无大小,维权就该锱铢必较。看起来孙欣充了个会员就花了58元,就算完全打了水漂又能怎样?可消费者就是该争这个理、较这个真。你不出头、他不出头,谁来改变这个现状?你得过且过,他不以为然,侵权者能主动低头?还不是会更加肆无忌惮?

对此孙欣的律师说得很好——如果每一个人都睁一只眼闭一只眼,那法治如何向前,社会如何进步!今后再有侵权现象时,希望有更多的人能像孙欣和前段时间备受关注的“状告迪士尼案”中的大学生一样勇敢站出来,坚定较个真,不要再当“沉默的羔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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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消费者别再当“沉默的羔羊” 2019-11-12 2 2019年11月12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