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律师服务

莫名成网店店主账户遭冻结

律师:出借身份证有风险

本文字数:1649

资料图片

  编者按:

每有引人关注的社会事件、法律问题发生,律师往往能在第一时间给出提示、提供服务。我们为读者采集律师对这些身边事的法律解析,让您不用出家门就可享受“律师服务”。

据《成都商报》报道,今年8月,49岁的北京人薛某明发现自己的银行卡被法院冻结了,后经查证得知,2018年,薛某明涉及一起判决,他名下一个淘宝店铺涉嫌卖假酒,被人起诉侵权,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赔偿4万元。“我连支付宝都不会用,怎么会懂开网店?”薛某明说。

记者调查发现,卖假酒的淘宝店主名为刘乙,是薛某明的前同事,因为想多开几家淘宝店,所以借用了薛某明的身份证。

个人信息遭冒用?

薛某明是北京人,今年49岁,是一名送货司机,今年8月,他在商店买水时,突然发现微信绑定的工资卡无法付款了。“他月薪四五千元,卡内当时有3万多元。”薛某明姐姐薛某军说,因为弟弟言语表达不清,此事委托她全权代为处理。

事后,姐弟两人在银行了解到,2017年,薛某明名下名为“美酒行”的淘宝店铺因为卖假酒,被烟台张裕葡萄酒股份有限公司起诉,2018年4月16日,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薛某明赔偿4万元,外加案件受理费2400元,共计4.24万元。在此案中,法院采取公告方式送达判决书,薛某明缺席审判,因为迟迟不兑付赔偿金,薛某明被强制执行,银行卡被冻结。

“我什么都不懂,连支付宝都不会用,最多就会用微信付钱。”薛某明说,他曾经弄丢过身份证,他怀疑有人冒用他的身份证注册了公司,开了网店。

以身份信息被人冒用为由,薛某明向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8月16日,省高院立案审查。10月30日,薛某明在北京海淀区苏家坨派出所报案称“被他人冒用信息”,警方立案。

淘宝称须本人验证

“美酒行”的店主到底是谁?11月10日,记者向淘宝相关负责人求证,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店铺使用了薛某明的身份证,薛某明曾经多次进行实人认证。

“实人认证需要经营者眨眼、张嘴或者摇头,以确认是他本人,从我们的数据反馈来看,当事人不止一次地做过实人认证。”淘宝相关负责人说,对于美酒行2017年卖假酒一事,淘宝对它进行了相应的处罚。这名负责人表示,从整个流程来看,淘宝流程没有问题,而淘宝的数据反馈与薛某明反映的个人信息被冒用“有些冲突”。

以向“美酒行”下订单为由,记者通过“美酒行”客服拿到了店铺负责人刘甲的电话。“薛某明是我弟弟刘乙以前的同事,这事他们之间到底是怎么回事,需要三方坐下来谈谈。”刘甲说。此时薛某明才回忆起,2017年,他曾将身份证借给一个名为刘乙的年轻同事。

“他当时借我身份证,也没有说干什么,我只问了一句违法不,他告诉我不违法。”薛某明说,刘乙曾经让他对手机摇头、点头,“当时我还以为大家在做游戏,后来刘乙离职,大家联系变少,从来没想过他会坑我。”

11月12日,在双方家人的见证下,薛某明和刘乙见面协商,在协商中,薛某明索赔8万,这些费用包括裁判书要求支付的4.24万以及姐弟俩来往成都的路费、聘请律师等费用。

刘乙在接受采访时否认冒用身份信息,“借用薛某明身份证,是想多开几家淘宝店,怎么可能随便就拿走身份证?我们做了两三年同事,关系很好的,淘宝认证,不仅需要身份证,还需要验证人和银行卡之类的。”

借身份证可能构成委托

北京市君泽君(成都)律师事务所方毅律师认为,从薛某明的陈述来看,刘乙只是将身份证借走,却未告知使用用途。“从本质上来看,是属于盗用,理所当然要为此承担责任。”方毅认为,但从刘乙的陈述来看,则属于借用,事后刘乙愿意承担责任,属于对前面借用行为和结果进行的追认。

四川及第律师事务所邢连超认为,凭借当事人双方陈述信息,可以确认两点,第一,双方是同事;第二,一方同意将身份证借给另外一方。“基于这两点,就可以认定委托一事成立,与陌生人盗用不一样,被委托人把身份证拿去开店以及由此造成的法律后果自己要承担,承担责任多少,由法院进行判决。”邢连超认为,至于双方协商结果,则属于自愿行为,法律不干涉。  (钟美兰  李欢)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分享到微信
使用"扫一扫"即可将网页分享至朋友圈
上海法治报社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严禁复制或镜像
上海报业集团主管主办 上海法治报社出版
地址 : 徐汇区小木桥路268弄1-2号
新闻热线 : 021-64179999
杭州前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仅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上海法治报
微信公众号
“法治新闻眼”
视频号
上海法治报律师服务 B06 莫名成网店店主账户遭冻结 2019-12-02 2 2019年12月02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