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勇海
交通运输部公路局局长吴德金在国新办发布会上表示,严禁通过任何方式强制安装ETC和对非ETC车辆通行高速公路设置障碍。吴德金表示,在推进ETC推广发行过程中,部分地区也发生了一些不规范的行为,比如占用车牌信息、强制安装等,对这些不规范的行为,交通运输部迅速采取措施,督促指导各地认真加以整改和落实。(12月28日《新华每日电讯》)
今年5月,交通运输部出台《关于大力推动高速公路ETC发展应用工作的通知》,要求从7月1日起,严格落实对ETC用户不少于5%的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各类通行费减免优惠政策,将全部通过ETC实现,未安装车载装置的ETC用户不再享受车辆通行费基本优惠政策。随着2020年1月1日临近,ETC安装“用力过猛”的事情频被报道,比如,某市多座收费站入口实行客车全ETC车道设置,不保留客车人工收费车道;某地实行不安装ETC不能年检;某地有车主因未办ETC而被拒绝上高速……
推广安装ETC是利国利民的好事,能够减少拥堵,提高高速公路通行速度与效率——据统计,ETC车道通行效率是人工收费车道的五倍,同时也可节约收费站运营成本。但一些地方的推广手段,却从最初的送加油卡、送话费等小恩小惠,发展到强行层层摊派安装指标,甚至于“冷酷无情”到“未安装上不了高速”“不安装不能年检”“人工通道一条不留”的地步?
ETC推广安装“用力过猛”,曲解了相关政策。针对部分地方的执行偏差,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孙文剑前不久强调,没有安装ETC的车辆,可以继续采用在入口收费站停车领卡、出口收费站停车交卡交费的方式行驶高速公路,只是这些车辆的通行效率会偏低,无法享受通行费打折优惠。这个表态是要告知社会:车主拥有选择通行方式的自由权利。交通运输部要求个别地方对过激甚至是错误的ETC推广行为予以整改。这就说明,地方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行政,不宜限制车主在ETC上的自由选择权。
实际上,在尊重车主自由选择权基础上,如果ETC技术成熟安全,且用途广泛,那么车主自愿安装的积极性就会很大。许多车主之所以纠结于ETC到底要不要装,是因ETC有盗刷风险、扣费错误以及使用机会极少。因此在ETC推广过程中,ETC的技术成熟安全度、服务满意度提升,以及ETC用途拓展,应当齐头并进,甚至先行,以服务型推广来赢得广大车主配合,而非以命令式管理来逼迫车主就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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