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为规避名下房屋被司法拍卖,一起债务纠纷诉讼的被执行人曾某竟与人合谋,捏造租赁关系。这也是上海首例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的执行异议虚假诉讼案件。记者从松江区人民法院获悉,曾某因犯虚假诉讼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松江法院在一起执行异议之诉案件中,发现原告赵某与第三人曾某存在捏造租赁关系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于是依法将案件移送公安部门。
按照松江法院作出的民事调解书,曾某应当向李某偿付借款、货款及利息共计600余万元,某建筑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因曾某及某建筑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给付义务,李某向该院申请强制执行,该院经审查后依法立案受理。
执行过程中,该院查封了曾某名下位于上海市长宁区某处房屋并裁定评估、拍卖该房屋。经评估,该房屋价值1200余万元。随后,执行法官启动网络司法拍卖程序,定于2018年10月16日至19日在“淘宝网”公开拍卖该房屋。2018年9月28日,就在即将开始拍卖之前,案外人赵某向该院提出执行异议,要求保障其对涉案房屋的租赁权。松江法院执行裁判庭立案受理后,依法组成合议庭进行了审查并裁定驳回案外人赵某的异议。
因不服前述裁定,案外人赵某将原执行案件的申请执行人李某列为被告,被执行人曾某、某建筑公司列为第三人向松江法院提起诉讼。该院立案受理后公开开庭进行了审理。审理过程中,合议庭发现该案租赁合同的签订、租金的支付、房屋的使用等均有诸多不合常理之处,引起了警觉。
根据庭审查明的事实,合议庭发现被执行人曾某存在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行为,故在庭审结束后立即将该信息通报给了该院执行局。由于曾某、赵某捏造租赁关系对执行标的提出执行异议的行为已涉嫌虚假诉讼罪,松江法院执行裁判庭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最终,曾某因为涉嫌虚假诉讼罪被起诉至法院。
曾某坦言,听别人说可以通过租赁权异议阻止执行,所以请赵某作为承租人出面提起异议。法院审理后认为,曾某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其行为已构成虚假诉讼罪。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被告人曾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依法从轻处罚。被告人曾某当庭自愿认罪,且案发后积极配合后续执行,可酌情从轻处罚。
最终法院判决,被告人曾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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