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丽美
1月10日是110宣传日,云南警方推出小视频,希望大家珍惜110,把有限资源留给真正需要的人;善用110,别给生命线添堵!(1月10日云南网)
有问题找警察,紧急情况拨打110,是妇孺皆知的常识,110作为一种特殊的有限公共资源,只有在出现刑事案件、自然灾害、治安事件“急难危重险”情形下才能拨打。但是,据报道,2019全年,云南公安110接警8523662起,无效警情5432151起,占总数的近64%。云南一地无效警情超过接警总量的六成,全国推而广之,该是多么令人心惊的数据?
我国推出110报警制度已30余年,长期以来公安干警为了处置危急警情、维护社会安宁立下汗马功劳,同时,大量无效报警也让110不堪重负。寂寞无聊、感情纠纷、寻求刺激、无知无畏……许多人毫无原则地拨打“110”,这其中有多种原因,一是不少人把现实中所有问题都推给政府解决,首选对象就是大家熟悉的“110”;二是一些人法律意识淡薄,没有意识到随意拨打、骚扰“110”是违法行为;三是现行法律法规对此类行为处罚力度偏弱。无效报警浪费了本就紧张的基层警力,占用了宝贵的报警话务和处警警力资源,使真正处于危险境地的群众得不到及时救助,影响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凡无事拨打110电话恶意骚扰、谎报警情的行为都属于违法行为,情节较轻的可处警告、5日以下拘留和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可处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罚款;凡恶意拨打110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等信息,严重扰乱社会秩序,触犯《刑法》的,将会受到严惩。
无效警情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若无效的“奇葩”报警得不到应有的惩戒,会片面刺激一些人无聊之时搞恶作剧,危害深远。因此,疏浚110无效报警的“梗阻”,保证110高效、畅通,势在必行。
首先是要加强普法宣传,公安机关要通过各种方式,向广大民众普及110常识,使公众知晓乱拨报警电话的危害,让关于110的法律规定深入人心;其次是要完善立法,细化报假警、骚扰电话相关的规范条例,形成一套相对独立的法律体系,警示教育辅以惩戒,依照法规及时、严厉惩处无效报警,加大违法成本,勿让一些无聊者、恶意报假警者心生侥幸,继续“以恶小而为之”,有效防治无效报警。同时,与政府公共服务平台建立对接机制,打造职责明晰、分工负责、共建共治的社会协同治理新模式,确保广大市民群众的各类非警务诉求同样得到高效解决。
110是联通民众与公安部门的生命线,关乎每一个人。减少无效报警,珍惜报警资源,将其用在最恰当、最关键时刻,既是在维护公共利益,爱护报警资源,也是现代公民法律意识、文明素质的真切体现,而最终受益的是我们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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