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底之前辞职,能否获年终奖
我在公司工作了7年,去年有一家正在筹备的公司希望我过去,我就在11月底向公司提出了辞职,并办理了交接手续,最终在12月底离职。
依照惯例,公司会在春节前发放前一年的年终奖,但公司说我12月就离职了,因此没有年终奖。
但我认为根据离职的时间,我不应该一分钱年终奖都没有。
请问律师,按照法律的规定,在我提前辞职的情况下,公司是否应该给我年终奖?
——冯小姐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我国《劳动法》 规定,企业有依法制定劳动报酬分配方式的权利,奖金即属于其中之一。
而年终奖金是用人单位的一种福利,其发放标准、发放时间比较灵活,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一般单位按照规章制度说了算。
按照常理,职工只要干满一年,单位就没有理由扣除职工当年的年终奖金,因为该项奖金的发放依据是已经完成的工作业绩。
但是,每个单位发年终奖的时间是不一样的,公司是否应该给辞职职工年终奖,要看公司的规章制度或者劳动合同中是否对这一问题有所规定。
如果没有相关规定,那么用人单位有权不发给辞职职工年终奖。相反,如果企业与劳动者有事先约定的话,就应按约定发放。
介绍亲戚打工,出事由谁担责
我介绍了一个亲戚到我工作的工厂,起初老板说不要他,经我多次恳求,老板答应让他试工一个月,如果厂里觉得满意,会跟他签正式的合同。
可是他才工作两个多星期,还没签任何合同和办理工作证,就在工作中受伤了。工厂派人将他送到医院后,只支付了最初的治疗费用,之后就不管不顾了。
现在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还向我施压,要求他自行承担受伤的责任。而他的家人也盯着我,让我去向厂里要求工伤待遇。
请问律师,像他这种情况究竟是否属于工伤?如果厂里不承认他是员工,他该怎么办?
——马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根据案情及法律规定,马先生的亲戚和用人单位已经构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因工受到伤害,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应享受工伤待遇。可以先申请工伤认定,如用人单位不认可是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提供相应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作服、证人、单位派人送其就医的证明等),以确定双方的劳动关系。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