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弟弟骑车去同学家,夜里从小区的另一个门出来。当时由于光线昏暗,他没有看到门口有起落杆,骑车撞了上去导致跌落受伤,当时小区值班人员也不在岗。
请问律师,对于这起事故,小区物业是否有责任?——何先生
上海星图律师事务所杨东律师回复如下:
对于小区日常进出门口设有起落杆,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当预见到有一定的安全隐患,应设有警示标志,夜间应加强照明。现因相关的值班人员失职,导致骑车人发生事故,小区物业应承担一定的责任。
何先生需要举证证明的是:
1.物业主观具有过错;
2.物业未尽责已经侵权;
3.侵权造成的损害后果;
4.损害后果与物业未尽责有因果关系。唯有这样,才可以要求物业承担其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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