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11月上旬,我在一家专卖店买了一台新款的苹果手机。今年3月底,因为手机意外碎屏,通过线上预约后前往该专卖店维修换屏,维修期间检测出手机电路缺少零件,意思就是不合格产品,并且可能会影响后期使用。专卖店工作人员称第一次遇见这种情况,而更换新机需本人支付400多元。我认为这是产品质量问题,影响本人正常使用,更换新机本人不应该支付费用。请问我该如何维权? 单女士
【解答】
单女士,您好!对于您的手机检测出手机电路缺少零件的问题,经鉴定属于产品质量问题,而非人为损坏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规定,对于售出的商品有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销售者依照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追偿。据此,您可向专卖店主张免费维修、更换或退货。若专卖店拒绝您的主张,您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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