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报记者 胡蝶飞
在疫情期间,防疫物资最吃紧的时候,束丽(化名)明明无任何货源,却大肆发布出售防疫物品的虚假信息,先后骗取12名被害人44万余元。其中甚至包括某省某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某区卫生主管部门为一线医护人员采购口罩等物资款38万元。
昨天,上海市虹口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该案,并当庭宣判:束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
购5万个口罩迟迟未收货驱车千里自提却是废墟
因新冠疫情影响,肖亦(化名)受某省某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及某区卫生主管部门委托,要采购一批口罩,用于辖区医疗机构一线工作人员使用。
2月5日,肖亦的爱人通过朋友介绍联系上了在微信上大肆发布虚假出售信息的束丽。“她给我们看了一些口罩的视频,还有质检报告、合格证等等。”一份来自肖亦的证人证言显示,随后,双方协商以10万元的价格购买5万个医用口罩,随后肖亦夫妇先后通过支付宝、微信等方式支付了款项。
眼看着交货时间到了,口罩却没影,束丽以“厂家不发货”“物流慢”等理由一直拖延。肖亦夫妻一次次催货,束丽终于发来了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可等包裹寄到,却发现根本不是5万只口罩,疑似一件衣服,肖亦随即拒绝签收,并再次联系束丽。
“2月15日晚上,束丽说从她那里购买的口罩是从缅甸过来的,如果急需,需要到云南的中缅边境海关处自行取货。我和同事两人开车前往云南,几十个小时后到了束丽提供的地址,结果发现该地址是一片废墟。第二天,上海公安打电话给我,我知道自己被骗了。”
此外,束丽还虚构有额温枪出售,骗得肖亦手中上述两家单位防疫物资款28万元。
先后诈骗12人骗取44万余元
据检察机关指控,今年2月5日起,束丽利用社会公众在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急需购买防疫物品的心理,在既无货源,又未实际发货的情况下,通过微信发布有大量口罩、额温枪等防疫物品出售的虚假信息,骗取12名被害人钱款共计44余万元。这其中,既有个人,也有单位。
检察机关递交法庭的一组证据显示,束丽曾退还3名被害人1.5万元,剩余40余万元尚未退回。
2月21日,虹口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束丽批准逮捕。
辩称“以为男友有现货”因诈骗罪获刑8年
“我问我男朋友,他说货没有问题。”法庭上,束丽辩称,骗得的钱款,很大一部分给了男友,其自己得了9万元,用于归还个人欠款及消费。
束丽口中的男友张某是在网上相识的,此前见过两三次面。聊天时,张某提及自己有朋友可以弄到口罩等防疫物资的现货。随即两人一拍即合,想着要从这场疫情中大赚一票。但束丽口中的男友张某尚未到案。
法庭上,被告人束丽对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证据没有异议,当庭表示自愿认罪认罚。在辩论阶段,其并未为自己辩护,也未发表最后陈述。
束丽的辩护人认为束丽在诈骗过程中,向被害人提供的身份信息均为实名,并没有刻意隐瞒自己身份,与刻意隐瞒身份的诈骗相比,主观恶意较小。束丽提供给被害人的质检报告、营业执照等均为其男友提供,诈骗钱款相当一部分也转给其男友及指定账户。
公诉人认为,本案是共同犯罪,尽管被告人口中男友张某未到案,无法证实束丽是否与其实现共谋诈骗,但从案件发生、发展过程来看,束丽存在诈骗故意。
法庭当庭予以宣判:束丽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5万元;赃款责令退赔并发还被害人;缴获的犯罪工具予以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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