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法治庭审

练习簿冒充医用口罩00后诈骗6.5万元

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年 并处罚金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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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  陈颖婷

本报讯  无任何口罩货源,却于疫情期间在朋友圈发布虚假的售卖口罩广告信息,骗得被害人订金后,为继续骗取尾款,又用4本练习簿冒充1.5万只医用口罩分别寄往4个收货地址,得手后再迅速将买家的微信和手机号码拉黑……00后周某以这样的方式共骗得6.5万元,并立刻用这些钱为自己购买了一辆二手轿车。昨天,浦东新区人民法院通过远程开庭方式对这起诈骗案进行了公开审理,当庭作出一审判决,以诈骗罪一审判处被告人周某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1万元,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

浦东新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周某在无口罩货源的情况下,为骗取钱款,于2020年1月26日起,在其微信朋友圈内开始发布售卖口罩的广告信息。2020年2月8日,被害人韩某通过微信联系周某,欲购买1万个医用普通一次性口罩、5千个医用外科一次性口罩,并在周某的要求下于当晚支付3万元作为订金。

次日上午,周某为继续骗取尾款,向韩某提供的4个收货地址邮寄4本练习簿,并将虚假发货视频、快递单号及物流信息截屏提供给韩某,以此佯装口罩已发货并索要3.5万元尾款,在收取尾款后将韩某微信及手机号码拉入黑名单。当日下午,周某携骗取的钱款至本市某二手车交易市场购买了一辆价值2.9万元的二手轿车,并将其余钱款用于个人挥霍等。

浦东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被告人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骗取被害人钱款,数额巨大,已构成诈骗罪。周某到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周某已向被害人退赔了涉案的赃款,酌情从轻处罚。周某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与疫情防控相关联的违法犯罪活动,应予从重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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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法治庭审 A06 练习簿冒充医用口罩00后诈骗6.5万元 2020-04-15 2 2020年04月15日 星期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