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本报讯 在酒精刺激下,人容易失去理智,男子顾某某就在几瓶酒下肚后,为泄愤竟怒砸路边停放的车辆。酒醉能醒,可犯法还是要付出应有的代价,日前,金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顾某某提起公诉。
“我的车昨晚还好好停放着,今天早上却发现车窗被人用石头砸碎了!”去年11月29日,受害人李先生报案称,其停放在外的车辆被他人无故损坏。经现场走访、视频及技术侦查,民警发现顾某某有重大作案嫌疑。去年12月6日,犯罪嫌疑人顾某某至派出所投案自首。
据悉,案发当晚顾某某与好友在外聚餐,觥筹交错间不知不觉喝了数瓶洋酒。晚上10点多,喝得醉醺醺的顾某某途经小区门口,想起近来生活中的种种不如意,情绪激动的他突然拿起地上的石头,猛然砸向停放在门口的车辆。看着洒落一地的车窗玻璃,宣泄完情绪的顾某某便回到了家。
李先生报警的同时也向小区物业反映相关情况,经调取监控,工作人员发现顾某某极有可能是砸毁轿车的人。在工作人员的提醒下,醒来后的顾某某努力回想,这才意识到了案发当晚的“荒唐”行为,主动前往派出所投案自首。
日前,金山检察院依法以寻衅滋事罪对顾某某提起公诉。检察机关认为,被告人顾某某任意损毁他人财物,情节严重,其行为已触犯《刑法》,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最终,法院支持指控,依法判处顾某某拘役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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