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民法典即将通过后颁布实施,关于新增的“离婚冷静期”也引起了网络热论。有的赞成,有的反对,各有各的拥趸,各有各的道理。本期“域外之音”则从国外关于离婚冷静期的设定与实施进行了介绍。
综观国外设立的离婚冷静期,其初衷都是在强调离婚慎重原则,以应对日渐攀升的离婚率。的确,有不少的离婚案例缘于当事人的冲动,因此通过比如婚姻指导顾问之类的第三方介入,可以起到缓和作用,减少冲动式离婚,特别是家里还有未成年子女的,更是运用这一原则,尽量减少孩子因此会遭受的伤害。同时,离婚冷静期并不是一刀切,尤其是在出现家庭暴力、囚禁、精神病威胁、无法忍受痛苦或其他一些特殊情况时,法院可以及时免除离婚冷静期,最大限度保护女性和未成年人的权益。
专家认为,“提出设立离婚冷静期是经过了长期慎重的考虑,近年来闪婚闪离现象多见,当代人结婚离婚较为草率,设立冷静期,是希望推动婚姻当事人从婚姻权利义务考虑,能够留出时间思考婚姻中存在的问题。”这个说法非常有道理,很多离婚案例既然源自冲动闪婚,那是否也可以考虑设立一个“结婚冷静期”,将当事人对婚姻的理解进一步提前,而不要等到建立家庭后才发现各种不合适,最终走上离婚之路。
同时,针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也希望相关的规定更详细和人性化,而不是一刀切,最后被一些人“懒政”。尤其是针对出现了家庭暴力等违法情况的,相关部门更应迅速作出回应,才能真正保护女性和未成年人,体现法治精神。金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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