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在建楼房高于自家住宅 侵犯采光权应如何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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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自家住宅楼前面突然要修高层商务楼,这让钟先生很郁闷。由于在建的商务楼规划的建筑高度为45米,远远高于钟先生家的楼高,从地理位置直观地判断,当商务楼建成后,自家的采光、观瞻都将受到很大的影响。本来非常舒适的居住环境将变得非常压抑,同时钟先生还担心会导致房屋贬值。

钟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该商务楼还处于在建期间,自己是根据常识和直观感受进行的推断,同时也在申请政府信息公开该建筑的日照分析报告。对于这种情况,钟先生该如何维权呢?

律师分析认为,钟先生首先可以核实该建设楼房是否合法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如果其尚未依法取得许可,可以直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该工程停止建设,就采光权事宜进行协商解决方案及赔偿方案。如果该在建工程已合法取得规划许可证,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据以证明其在建工程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采光标准的文件。当然,钟先生也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部门对该建设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鉴定。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在建工程,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并主张由建设单位对采光权被侵犯的居民进行补偿。

【事由】

钟先生是徐汇区枫林路街道某小区住宅楼业主,住宅楼南面原来是一个菜市场,该菜场因种种原因被拆除后,该地块于前年出售给某公司用于建造高层商务楼,已开工近两年,计划于今年年底前竣工。该建筑地上10层,地下3层,建筑高度45米。钟先生住宅位于12楼,高度为33米,通过地理位置及相关照片分析,该商务楼建成后将对钟先生家的朝南阳台、客厅、卧室、厨房的采光、观瞻带来极大影响,居住环境也会变得十分压抑,还有可能导致房屋价值贬损,该住宅楼其他住户也都会遭受不同程度影响。

由于该建筑还处于在建期间,对可能造成的影响,钟先生表示也只是通过直观感受和常规判断推导而出。这种情况下,钟先生想知道到底应该通过什么方式来确定该在建楼房会对自家的采光、观瞻及房屋价值造成影响?如果有影响,钟先生又该通过什么方式与建设单位交涉,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呢?

【律师说法】

上海想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瑶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规定,在城市规划区内新建、扩建和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设施,必须持有关批准文件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由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城市规划提出的规划设计要求,核发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建设单位或者个人在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件和其他有关批准文件后,方可申请办理开工手续。

崔瑶律师告诉记者,根据上述规定,在某公司建设高层商务楼前,建设单位应当向当地规划主管部门申请许可证。规划主管部门将对其提供的建设项目材料进行审核,其中包括该建设项目是否达到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制定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中对住宅间的日照间距系数、以及日照时间等最低标准。这个是国家强制性标准。因此,对于钟先生遇到的情况,应首先核实该建设楼房是否合法办理了规划许可证。如果对方尚未依法取得许可,可以直接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反映,要求该工程停止建设,就采光权事宜进行协商解决方案及赔偿方案。

崔瑶律师表示,如果该在建工程已合法取得规划许可证,钟先生可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据以证明其在建工程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采光标准的文件。当然,也可以自行委托第三方专业鉴定部门对该建设工程的相关标准进行鉴定,视其是否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对于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在建工程,钟先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确认规划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行政行为违法。对于家中因采光问题受影响的居民,可通过民事诉讼法的方式维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规定,建造建筑物,不得违反国家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妨碍相邻建筑物的采光日照。依据上述法律规定,可以主张由建设单位对采光权被侵犯的居民进行补偿。

对于如何确认采光权是否被侵权的问题,崔瑶律师称,在建楼前或建楼过程中,对于采光问题,可以根据建筑物的实际位置、建筑物之间的间距、建筑物高度等数据,结合国家标准对日照采光进行测算;在建筑物建成后,可以找专业鉴定部门实地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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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在建楼房高于自家住宅 侵犯采光权应如何认定 2020-06-09 2 2020年06月09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