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署名文章并非原创转载是否属于侵权

本文字数:713

  我是做微信公众号自媒体的,前几天收到一家单位的电话,称我们转载他们的新闻侵权了,我细心看了下他们所提及的那篇文章也是转载自其他媒体的,并不是他们所写的。唯一的问题就是我们转载新闻加了具体名字和署名,而这个署名也是他们转载其他人文章后私自加上的自己的署名,我们已经找到了原文章的出处。请问对方称我们侵权是否合理?  宋先生

【解答】

宋先生,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规定:“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三)为报道时事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据此,如果您转载的新闻属于上述法律条款规定的时事新闻报道,则您将他人的新闻作品在署名的情况下刊登在自己的公众号上,是合法使用,至于您署名错误问题,我们认为您能够合理说明新闻作品来源,且主观上没有过错,让你们承担全部侵权责任是不合理的。但是如果你们使用的不是上述法律规定的时事新闻,而是著作权法规定的应当取得著作权人授权后方能使用的作品,则你们在公众号上擅自使用他人作品,构成著作权侵权,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最后对公众号“转载”进行一个说明,我们所说合法转载是指在公众号后台的“原创管理”一栏,由著作权人通过添加转载账号授权指定公众号对该篇文章提供的转载权限后在公众号上推送的文章;如果使用者未通过上述授权转载方式,而仅仅是将著作权人的公众号文章通过复制粘贴的方式在自己的公众号上发表,则该行为不属于合法的转载行为,而是一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的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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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署名文章并非原创转载是否属于侵权 2020-06-16 2 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