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6版:读者呼声

公示“亲属律师”利于法官秉公办案

本文字数:836

  □吴学安

近日,江苏省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在当地报纸发布公告,公示了16名法院领导及法官从事法律服务工作的亲属名单。公告称,这些法官承诺,在其担任员额制法官及院领导期间,其配偶、子女及父母一律不得在无锡范围内从事有偿法律服务。(6月12日新华报业网)

很多人在请律师打官司时都热衷于“找门路”“托关系”,尤其是看重所委托律师与法官之间关系。如果员额法官或法院领导与他们的“亲属律师”在工作范围内交叉、关联,这种特殊的利害关系,很可能导致违规泄露案情信息、办案不公、利益输送等问题,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司法公信力。

长期以来,法官任职回避制落实情况多限于法院内部监督,公众却无从知晓,原因是法官亲属从事律师职业的信息并未公开。无锡市中院以公示法官的“亲属律师”身份信息为前提,禁止“亲属律师”在无锡市从事有偿法律服务,是从律师这一端下手,意在消除“亲属律师”对法院领导干部或审判人员履职时干扰,从而反向阻断律师代理与法院审判之间的不正当利害关联。

不言而喻,公示法官的“亲属律师”身份信息,是法官任职回避和律师执业“反向回避”的必要保障。一方面,法院领导和法官家属任职情况公开透明,这种“反向回避”操作,与法官任职回避相辅相成,可望有效压缩亲情干预司法的空间;另一方面,公示动作让“亲属律师”的身份由暗到明,能够满足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意味着公众知晓度高,更便于接受监督,也有利于律师以及法官增强自律意识。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公开有利于更好地监督。针对亲属代理、法官办亲情案、法官任职应回避未回避等问题,通过公示法官亲属律师身份的做法,再加上对应的监督机制和问责措施,无疑能更大程度地减少负面影响。越是公开透明,越能减少暗箱操作。外界的监督压力,可以倒逼法院和家属保持职务距离,至少利用关系便利干预案件审理的难度和成本提高了。

无锡中院此举有利于杜绝暗中代理、利益输送等违法违纪情况的发生,有利于司法公正、秉公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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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读者呼声 B06 公示“亲属律师”利于法官秉公办案 2020-06-16 2 2020年06月16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