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宝慧律师事务所 蔺存宝
制定并遵守规则,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意识,这是法律意识在另一层面的体现
如今,拥有自有住房的人越来越多,业主这一称谓也越来越为人们所熟悉。
在社区中,诸如房屋漏水、宠物饲养、麻将扰民、汽车停放、道路维修、社区文娱等话题成了人们最为关心的身边事。
要消除影响文明社区建设的不和谐因素,我认为除了提倡礼让、谦和、与邻为善等传统道德规范之外,亟需建立健全符合现代社区发展需要的规则意识。
现代社区与早年人们司空见惯“熟人社区”有了显著的不同。
在以往的熟人社区里,道德规范对个体的影响力超乎想象地强大,这使得一些邻里纠纷消灭在了萌芽状态。即使有零星纠纷,单位领导、居委干部甚至德高望重的长者居间调和,说句“都是熟人,抬头不见低头见”,一般都可以得到化解。
但如今的社区与早年已经大不相同。居民毗邻而居源于商品房、二手房的买卖。楼盘越建越大,房子越盖越高。邻居之间终年低头不见,抬头也不见,熟人社区被陌生人社区所取代了。
传统的道德规范虽然仍在规制邻里关系中发挥着一定的作用,但在涉及切身利益的场合,道德约束就常常显得有心无力,人们的权利意识也开始觉醒。
我们与其怀念以往的熟人社区,不如尽快建立适应现代陌生人社区的规则意识。
其实在我国的物权法、物业管理法律规范中,已有关于社区自治的原则性规定。许多和业主切身相关的事,都有赖社区建立自己的规则。
制定并遵守规则,树立现代文明社会的规则意识,这是法律意识在另一层面的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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