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06版:庭审;社会

网购百里香发霉?消费者索赔1000元

法院调解赔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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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陈莹

在网上花1.5元购买一把百里香,本来想着好好做顿饭,没想到拿到手后竟然都发霉了。小张投诉商家要求赔偿1000元,协商未果后将商家告至法院,最终,在松江区人民法院的调解下,双方达成由商家赔偿小张1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1.5元网购一把百里香拿到手后却发霉?

小张是个爱做西餐的姑娘,习惯通过线上平台购买日常蔬果。这天,小张通过某宝平台花了1.5元在某商家购买一把百里香,计划着鼓捣个烤鸡,到手却发现百里香发霉了。

小张称,其下单后,选择10:30~11:00送达。订单准时送达后,小张拆开包装袋,拿出百里香,惊讶地发现原本应该是绿油油的百里香看起来有点耷拉有点蔫,再细致一看,百里香根部长有白毛,整个百里香有三分之二是发霉的状态。

小张拍摄了百里香的照片,准备向商家要求赔偿。小张当即通过下单的某宝平台客服发起投诉。她认为,以往网络购物该商家也发生过配送的商品破损或不新鲜的状况,她都是只要求退款。现该商家居然发给消费者“发霉”的商品,她要求按食品安全法赔偿1000元。

商家认为自己卖出的商品不存在发霉的状况,几番协商,愿意赔付小张300元。小张未同意,遂诉至法院,要求商家赔1000元。

要求赔偿1000元法院调解赔1元

小张认为,被告商家送达给她的百里香发霉变质,根部长了很多白毛,完全不能食用。当天下午,她投诉到被告客服,在其都未发送百里香照片的情况下,被告员工与其联系,同意赔偿100元。后小张诉至消费者权益保护平台,被告同意赔偿300元,这代表被告承认销售发霉变质食品,但被告认为1000元的赔偿款过高,不同意赔偿,因此她诉至法院,要求被告退还货款1.5元,并赔偿1000元。为证明其主张,小张提供了购物小票、订单截屏、投诉记录和百里香的照片。

被告商家认为,对原告的证据真实性无异议,但不同意原告的诉讼请求。被告对商品管理严格,对于商品上架有严格的规定;原告诉称的发霉商品并非被告直接上架,原告可以从别的地方购买到同样的商品,原告并无证据证明系从被告处购买;根据侵权法相关规定,被告不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原告没有因为商品构成身体损害;被告同意赔偿不代表承认商品有发霉问题,仅是为服务顾客和节约资源。

一审法院认为,仅凭原告提供的百里香局部照片,尚不足以证明该百里香发霉、变质、不能食用。原、被告沟通协商时,被告表示同意赔偿,也有可能是被告出于维护商业信誉的妥协之举。因此,原告以被告出售发霉变质商品为由要求被告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依据不足,一审法院未予支持。

一审判决后,小张对判决结果不服,提起上诉。在二审法院主持下,双方达成由商家赔偿小张1元的调解协议并当场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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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庭审;社会 A06 网购百里香发霉?消费者索赔1000元 2020-07-20 2 2020年07月20日 星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