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装修房子,找专门的工人为洗手间做防水。由于对方是打零工的,没有正规的单位,做完防水工程后就在收据上手写了质保期并签名。质保期为两年,如果两年内出现漏水,该单据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我是否可以找到对方要求重新做防水工程?何先生
【解答】
何先生,您好!对于您支付房屋装修款后,对方出具的收据本身是有法律效力的,对方为您做防水工程,你们之间建立了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法律规定,承揽人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承担修理、重作、减少报酬、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故您有权向对方主张重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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