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工地外围被撞身亡司机没钱如何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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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  金勇

今年上半年,云先生突然遭遇了丧妻之痛。来沪打工的云先生夫妻俩育有一孩子,家庭经济并不宽裕。事发当日,云先生妻子骑电动车上班,路过某在建工地外围时,被从工地内突然开出来的运输车撞倒,医治无效不幸离世。

尽管交警认定是运输车司机负事故全责,但对方家庭条件很差,根本没有赔偿能力。云先生得知工地没有在事发路段设置警示标志,认为工地方也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由于自己并不懂法律知识,想询问应该如何为妻子身亡一事索赔。

律师分析认为,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一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的责任限额范围内应予以赔偿,如果该机动车还投保了商业险,则不足部分由商业险在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工地路段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事由】

云先生和妻子这些年来一直在上海打拼,尽管经济情况并不宽裕,但日子过得还算正常,但一起交通事故彻底打碎了这个家庭。

事发当天,云先生的妻子像往常一样骑电瓶车去上班,路过某工地外围时,突然从工地内冲出来一辆运输车,反应不及被撞倒在地。尽管工地方和司机立即拨打了120急救电话,但云先生的妻子被送到医院后依然因伤势过重不治离世。

交警经过现场勘查,最终认定运输车司机负全部责任。可据云先生了解,肇事车辆是司机自有的,车贷还没还清。司机的父母病重在家,其爱人没有正式工作,平时靠打零工贴补家用,家里还有两个小孩。尽管司机表示愿意承担责任,但根本没有足够的赔偿能力。

云先生又得知工地没有在事发路段设置任何警示标志,他认为工地方应该承担相应的连带责任,但因为自己缺乏法律知识,不知该如何进行索赔。

【律师说法】

上海想实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崔瑶律师分析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安全交通法》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崔瑶律师表示,云先生妻子上班路上被撞身亡,经交警现场勘察后认定机动车一方为全责,根据法律规定,可由机动车一方的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如果该机动车还投保了商业险,则不足部分由商业险在限额范围内赔偿。对于工地路段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道路施工作业,未及时设置警示标志、未采取防护措施,致使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崔瑶律师认为,云先生可以向该司机、运输车的保险公司、以及工地所属单位提起诉讼,要求其根据法律规定承担各自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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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工地外围被撞身亡司机没钱如何索赔 2020-08-11 2 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