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04版:维权热线

未按时支付酬劳能否提出解除合同

本文字数:417

  我和一个平台签订了电子合同,规定甲方(平台)在每月的25日内打款给乙方(工会),乙方在5个工作日内打款给丙方(我)。但是乙方以各种理由拖欠不给我打款,甚至在电话沟通中让我去举报他们,态度恶劣。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相应酬劳,拖欠工资,我能不能提出解约?  孙先生

【解答】

孙先生,您好!您在平台上签订电子合同,应先确认该合同性质,如果你们之间形成的不是劳动关系,那就不是您所说的乙方拖欠您的工资。其次,您与甲方、乙方签订的电子合同中约定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向您支付约定的款项,则只要电子合同合法有效,您均有权向乙方主张支付,甚至可以向其主张违约责任。最后对于您目前的现状是否符合解约条件,如果电子合同有约定从约定。如果没有,建议您以书面方式向乙方催告,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支付。根据合同法规定,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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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法治报维权热线 B04 未按时支付酬劳能否提出解除合同 2020-08-11 2 2020年08月11日 星期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