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谢钱钱 通讯员 应梦轩
本报讯 与主播私聊确定恋爱关系,男子打赏近15万元帮其解约“赎身”,不料人财两空,与自己谈恋爱的竟另有其人。日前,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以诈骗罪对被告人张某、吴某某、范某某三人提起公诉。
2018年底,黄敏(化名)通过“散户之佳”网络直播平台认识了主播吴某某,并确定恋爱关系。2019年初,吴某某突然表示自己要辞职,并称已经找律师和公司谈解约合同,但条件是需充值15万元直播礼物才能解约。黄敏遂通过支付宝陆续将10万余元充值到直播平台,并购买礼物打赏给吴某某。
直播平台老板称吴某某自己的钱不算,需要其再找人充值4万余元的礼物才能解约。黄敏得知后,又继续充值4万元,并打赏给吴某某。老板称之前吴某某自己充值解约金的行为违反规定,需无偿加班5天来补偿公司的利益。几天后,老板竟又提出新要求,称解约金都是吴某某的朋友充值,此次解约合同不生效,吴某某还需赔偿公司20万元。同时,吴某某还称,之前15万元退不回来,她的奖金工资也都没有了,此外还要续约一年。黄敏终于察觉到异常,他没有见过任何一张吴某某提及的合同,二人也从未线下见面,遂报警。
经查,原来直播中面容姣好、与自己微信“谈恋爱”聊天的竟不是同一人!“散户之佳”给每位主播配了一名键盘手,冒充主播与粉丝微信互动聊天。与黄敏“谈恋爱”的是吴某某的键盘手范某某。
吴某某到案后供述,公司以她的身份开了专门的微信号,让范某某冒充其跟粉丝聊天,而她只负责在直播间唱唱歌、聊聊天。另外,公司确实让她签过两份解约协议,还告诉她,这只是吸引粉丝帮其刷礼物“赎身”用的道具。范某某也承认其以吴某某的身份与黄敏聊天,并建立恋爱关系。在此期间,她以各种理由让黄敏充值,为了防止穿帮,她还让吴某某直播时主动跟“男朋友”打招呼。据她供述,公司负责人教他们以“赎身”的方式诱使粉丝巨额打赏,公司老板张某对此知情。审查起诉阶段,张某对违法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经审查认定,张某、吴某某、范某某结伙,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他人钱款,其行为已涉嫌诈骗罪,闵行检察院对三人提起公诉。近日,经法院审理认定三人犯诈骗罪,分别判处有期徒刑3年至10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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