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见习记者 翟梦丽
通讯员 邱恒元
本报讯 近年来,许多游戏公司以售卖虚拟货币作为主要盈利手段。有不法分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出售虚拟货币牟利。崔某就以私自贩卖游戏中“钻石”的手段,非法获利106万余元。近日,经徐汇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徐汇区人民法院以职务侵占罪判处被告人崔某有期徒刑5年3个月,并处没收财产10万元。
“便宜的‘钻石’,5000元就能买到24万‘钻石’,要吗?” 2019年2月开始,类似信息频繁流传于某手游的玩家群体中。“钻石”是该手游中需要充值才能获得的虚拟货币,正常情况下,需要约28000元才能买到24万“钻石”,这么便宜“钻石”,又是从哪里来的呢?
2018年9月,上海某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始运营一款手游,由崔某负责。作为管理人员,崔某享有通过后台发送邮件来向已充值未到账的玩家发放“钻石”的权限。2019年2月,崔某认识的“托儿”汪某(另案处理)联系上他,提出由自己给崔某提供玩家账号,崔某直接将“钻石”发给这些玩家,所得报酬两人一九分成,崔某拿大头。
为了不被公司发现,崔某每次发完“钻石”,都会手动删除后台邮件,可游戏的研发公司偶然在一次后台维护时,暂时关闭了删除功能,顿时发现大量异常发放“钻石”的邮件,同时还监控到崔某的账号一直试图删除邮件。公司在一番调查后,发现了崔某私下贩卖“钻石”的情况,立即报警。
与此同时,发现自己删邮件权限被封锁,崔某曾一度害怕想辞职逃跑,但在利益的驱使下,索性破罐子破摔,继续贩卖“钻石”,直到被公安抓获。
之后经调查发现,原来崔某早在2018年10月,就开始独自向韩国玩家低价贩售“钻石”。经查,崔某通过贩卖“钻石”,共违法获利106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崔某的行为直接损害了被害单位利益,也破坏了充值玩家间公平游戏的规则,崔某拥有发放“钻石”的权限,他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出售被害单位的游戏道具“钻石”牟利,构成职务侵占罪。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