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报道,“友客公寓暴雷了!”近日,友客公寓的租客、房东等来了这一“噩耗”。多位租客向记者反映,“刚给友客公寓交了一年租金,没住几个月就发生了这样的事情”。还有不少房东表示,已有数月未收到友客公寓向其支付的租金。
值得注意的是,和此前暴雷的长租公寓一样,友客公寓也存在“高进低出”的做法。
租客:
房东下“逐客令”
家在浙江台州的小敏(化名)去年从杭州的一所高校毕业后,就留在了杭州工作。今年6月中旬,小敏看中了杭州余杭区尚亿中心一套2室1厅,随后和杭州友客房地产代理有限公司(即“友客公寓”)签了1年合同。合同从今年6月18日开始,至2021年6月17日止。该房屋每月租金为1610元,支付方式为年付,加上1个月押金,签订合同时,小敏一次性支付的费用总计为20930元。
小敏称,友客公寓的业务员告诉她,如果选择月付,每月租金为2200元,半年付为1900元,如果选择年付,则是1610元,由于毕业才一年时间,为省点租金,她就选择了年付。小敏没料到的是,住了2个月后,即8月28日,房东就通知她,友客公寓“跑路”了。小敏这才知道,友客公寓付给房东每月的租金则是2700元,相比她每月付的1610元租金,足足多了1100元。
小敏和房东的儿子保持了手机沟通,初步定下了损失各半承担的方案,一旦相关部门处理后得到相应补偿,也全部给房东。但随后房东又反悔了,要求小敏必须按市场价2500元付给她,否则就让她搬走。
律师:
通过法律手段维权
北京市东元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李松指出,租客最好找房东直接租房,或找具有一定知名度和规模的中介公司签订租赁合同,这样的中介公司履约能力更强;同时,租客在租房时,不要一次性地将全年的租金交给中介,最好是一季度一付,这样即使中介“跑路”,受的损失也相对小一些。
李松还指出,房东无权直接要求租客走人,因为租客与中介公司之间签订了租赁合同,故租客对房屋的占有是“有权占有”。房东与中介公司之间签订租赁合同,中介公司未按期支付租金,属于中介公司违约,但房东不能直接以中介公司违约为由要求租客腾房。房东应通过法院先解除其与中介公司的合同,然后诉请法院要求租客腾房,若租客愿意代中介公司支付租金,租客有权利继续承租房屋。
李松强调称,一旦中介公司没有履行能力了,或中介公司违反租赁合同约定,不管是租客还是房客,要积极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让中介公司受到法律的惩罚。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全球合伙人郭韧律师认为,在现有模式下,租客需要最大限度地做好预防工作,挑选中介公司,避免租房陷阱;租客应在签署合同时,仔细审查合同相关条款,如果对于合同内容有疑问,一定要事先询问清楚。
郭韧还提醒,在长租公寓频频暴雷情况下,对承诺期长的租赁服务,租客尤其要提高警惕,认真审核该公司的资质,多看市场评价,以达到降低风险的目的。 (张晓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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