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夏天 通讯员 吕亚南
本报讯 近日在奉贤发生了一起交通肇事,醉汉杨某一开始还乖乖坐在车辆副驾,由未喝酒的同伴开车。可过了一会儿,他却嫌同伴车技太差,执意亲自驾驶,结果交通肇事。经奉贤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杨某被奉贤区人民法院判处犯危险驾驶罪,拘役1个月,宣告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1000元。
据悉,2019年8月17日晚上,犯罪嫌疑人杨某在奉贤区金汇镇一家土菜馆请生意合作伙伴吃饭,其间喝了两瓶啤酒和一杯黄酒。
吃完饭后,杨某要送生意伙伴回家,他知道自己喝了酒,不能开车,于是请同事唐某驾驶车辆。唐某没有喝酒,但是平时很少开车。杨某嫌弃唐某的驾驶技术太差,自己坐在副驾驶上都感觉害怕。于是,杨某让唐某下车,换他亲自驾驶车辆继续赶路。
杨某毕竟喝了酒,精神恍惚,当他把车开到某路口时,没来得及刹车,与遇红灯等候的出租车发生碰撞,当他准备驾车离开现场时,倒车时又与后方等候的小轿车发生碰撞。
经鉴定,犯罪嫌疑人杨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同时,事发时,杨某血液中乙醇浓度为1.46mg/m l。
SourcePh" style="display:none">

首页


放大
上一版